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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家事女律师,专治婚姻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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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顾砚初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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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车开走不到两分钟,巷口又进来一个人。

    林晚正在门口收拾被踢翻的塑料凳——刘建走的时候用脚勾了一下,凳子翻了,滚到水洼里,沾了一层灰。她蹲下去捡,余光瞥见一道身影从巷口走进来。

    那人走得不快,步子很稳。深色的检察制服,胸口别着检徽,在午后的阳光里闪了一下。他年纪不大,三十出头,身形清瘦但不单薄。脸上没什么表情,不是在刻意板着脸,是那种习惯性的、不需要用表情来表达什么的神色。

    林晚站起来,手里拎着那只脏了的塑料凳。

    那人在律所门口停下了。他看了一眼那块白底黑字的铜牌——“林晚家事律师事务所”,然后目光移向林晚手里的凳子,又移向她还来不及收拾的现场:被划过的铜牌、地上还没灭掉的烟头、墙角被踢歪的扫帚。

    他微微皱了下眉。

    “刚才这里有人闹事?”他的声音不高,但很清晰,像在办公室里问一个案子的细节。

    林晚把凳子靠在墙边,拍了拍手上的灰。

    “你是?”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证件,翻开。深蓝色的封皮,里面是他的照片和单位名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顾砚。

    “路过,看到警车了,进来看看。”顾砚把证件收回去,目光在巷子里扫了一圈,“你没事吧?”

    “没事。”

    “报警了?”

    “报了。刚处理完。”

    顾砚点了点头。他没有再追问,也没有走进律所,就站在门口,像一棵种在那里的树。阳光从梧桐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肩章上,亮一小块,暗一小块。

    林晚注意到他从进来到现在,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不超过两秒。不是刻意回避,是一种职业性的克制——他是检察官,她是律师,在没有任何案件关联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不认识”。

    她理解这种克制,因为她也是这样。

    “谢谢你关心。”林晚说,语气礼貌而疏离。

    顾砚又点了点头,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停下来,侧过脸,问了一句:“你是做家事的?”

    “是。”

    “刚才来闹事的,是家事案件的当事人?”

    “是。一个家暴案的男方。”

    顾砚沉默了两秒。他的眉头又皱了一下,很轻,像在纸上划过一道铅笔印。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了吗?”

    “申请了。今天刚批下来。”

    顾砚这次没有点头。他看了林晚一眼,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瞬。那一眼里没有好奇,没有打量,只有一种职业性的确认——她在做一件对的事,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收回目光,说了句“注意安全”,走了。

    他的背影在巷口拐了个弯,消失在梧桐树的阴影里。林晚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张被凳子蹭破的纸巾。她低头看了一眼,把纸巾扔进垃圾桶,转身进了律所。

    她不知道的是,顾砚走出巷口后,在路边站了一会儿。

    他掏出手机,给认识的派出所民警发了条消息:“老城区红星巷18号,林晚家事律师事务所,今天有人闹事。这地方的治安你们要多注意。”

    发完,他把手机收进口袋,走向停在路边的公务车。

    车上,他打开笔记本,在第一页空白处写了三个字:林晚。

    然后划掉了。

    不是因为不重要,是因为他职业习惯里没有把无关人员的名字写进工作笔记的习惯。但那个名字已经在他脑子里了,写不写都一样。

    林晚回到办公室,坐下来,心跳终于彻底平复了。

    她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水是凉的,从喉咙一路凉到胃里,像有人在她身体里铺了一条清凉的小路。

    她想起刚才那个检察官。顾砚。区检察院民行科的。她以前在大律所的时候跟民行科打过交道,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对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发现错误的可以提请抗诉。简单说,就是监督法院的,也是帮老百姓的。

    她以前没跟他打过交道。今天是第一次见。

    她觉得那个人有点怪。说来也怪,检察制服穿着,证件也亮过了,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问她详细情况、做笔录,但他没有。他问了两句就走了,像一阵风,来了,走了,连灰尘都没惊动多少。

    也许是路过,也许是刚好看到警车,也许是职业敏感让他停下来看一眼。总之,他来了,确认没有大事,就走了。

    林晚没有多想。她从抽屉里拿出王秀兰的案卷,开始准备下一步的工作——收集更多证据,整理起诉材料,帮王秀兰提起离婚诉讼。反家暴法给了她保护令,民法典给了她离婚的武器,她要帮王秀兰把这场仗打到底。

    她翻开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一行字:“保护令只是第一步。离婚,争孩子,分财产,后面还有三场仗。”

    写完了,她开始列清单。证据清单、法律依据清单、证人清单。她把每一项都写得很细,细到每一条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要打印几份、每一张伤情照片要标注拍摄时间。

    下午四点,赵姐端着一碗绿豆汤过来了。

    “林律师,喝碗汤,降降暑。”

    “谢谢赵姐。”

    赵姐把碗放在桌上,没走。她靠着门框,压低声音问:“刚才那个穿制服的,什么人?”

    “检察院的。”

    “来干嘛的?”

    “路过,进来看看。”

    “看看?”赵姐的表情很微妙,“我看他在你门口站了好一会儿,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

    林晚喝了一口绿豆汤,没接话。

    “我跟你说,”赵姐凑近了一点,“那个人不像是随便路过。这条巷子他以前从来没来过,今天警车一来,他就来了。要么是这片区的治安他管,要么是——”

    “赵姐,你想多了。他是民行科的,不负责治安。”

    “那负责什么?”

    “监督法院的。”

    赵姐“哦”了一声,表情还是不太信。她端着空碗走了,走到门口又回头说了一句:“反正我觉得那个人不简单。”

    林晚摇了摇头,继续写她的证据清单。

    五点半,她关了电脑,收拾好东西,拉下卷帘门。今天的事太多了,从早上的保护令到中午的冲突到下午的证据梳理,她像一根被拧紧的绳子,现在终于可以松开一点了。

    走出巷口的时候,她又看到了那辆公务车。

    停在路边,车窗摇下来一半。顾砚坐在驾驶座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在看。他换掉了检察制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质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手腕。

    他看到林晚,放下文件。

    “下班了?”

    “嗯。”

    “今天的事,派出所那边我会跟进。如果他们再闹,你直接打我电话。”他从车窗缝里递出一张名片。白色的,简洁,上面印着他的名字和单位电话。

    林晚接过去,看了一眼,收进包里。

    “谢谢顾检察官。”

    顾砚点了点头,发动车子,开走了。

    林晚站在路边,手里攥着那张名片。太阳已经偏西了,斜斜地照在路面上,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影子,又看了一眼车子消失的方向。

    她想,这个顾砚,确实有点怪。

    但她没时间想这些无关的事。她今晚要回去写王秀兰的离婚起诉状,明天要陪她去法院立案。保护令下来了,离婚要趁热打铁,不能给对方喘息的机会。

    她上了公交车,坐在最后一排。

    靠着车窗,闭着眼睛。公交车晃晃悠悠,她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手机震了,是方晴的消息:“今天怎么样?听说有人去你律所闹事了?”

    “嗯。没事。解决了。”

    “谁帮你解决的?”

    “警察。还有一个路过的检察官。”

    “检察官?帅吗?”

    林晚睁开眼,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几秒,然后打了三个字:“不知道。”

    方晴发了一串哈哈哈,然后说:“你这个人,对帅哥免疫。”

    林晚没有回。她把手机收起来,继续靠着车窗。

    晚上回到家,她煮了碗面,吃了两口,放下筷子。

    她走到书桌前,坐下,翻开日记本。用那支新钢笔写下一行字:“今天有人来闹事。报了警,警察来得很快。有一个检察官也来了,姓顾。他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我说不用。他留了名片。”

    写完了,她合上本子。

    洗了澡,躺到床上,关了灯。窗帘没拉严实,月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条细细的白线。她看着那条白线,想起顾砚走的时候说的那句话——“如果他们再闹,你直接打我电话。”

    这句话不是客套。他的语气不像是在说客套话。他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如果有什么事,你可以找我。不是因为他跟她有什么关系,是因为他是检察官,她是律师,他们有共同的职业立场——维护法律,保护该保护的人。

    她闭上眼睛。

    窗外的蝉在叫,夏天的夜晚很长。但天总会亮的。

    她不知道的是,顾砚回到家后,坐在书桌前翻了很久的文件。翻到一半,他停下来,拿出手机,又看了一遍派出所民警回复的消息:“已传唤刘建到所接受调查。他承认去过律所,但否认威胁。证据不足,暂未拘留。我们会继续关注。”

    顾砚看完,放下手机,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红星巷18号,家暴案。男方刘建,有暴力倾向,已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关注后续执行情况。”

    写完了,他看着这行字,忽然划掉了“需关注后续执行情况”,改成了“已关注”。

    不是工作需要,是习惯。

    他合上笔记本,关了灯。

    窗外月光很亮。他想,那个女律师胆子不小。三个男人堵在门口,她一个人站在那里,声音都没抖。他在巷口听到了她说的那句话——“你再靠近一步就是寻衅滋事。”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很平,像一个法官在宣读裁定。

    他见过很多律师,在大厅里、在法庭上、在案卷里。大多数人会夸大、会表演、会把自己包装成无所不能的样子。但那个女人不一样,她只是站在那里,把事实摆出来,把法律念出来。

    不需要声音大,不需要人多,不需要背景。法律在那里,她就站在那里。

    他闭上眼睛。

    脑子里浮现出她的样子——白衬衫,马尾辫,手里拎着一只脏了的塑料凳,站在巷子里,阳光落在她肩膀上。她的眼神很干净,没有讨好,没有慌张,没有那种“我需要帮助”的信号。

    她不需要帮助。她只需要法律站在她那边。

    而法律,确实站在她那边。

    顾砚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他不是一个容易记住人的人,但今天,他记住了那张脸。不是因为好看,是因为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像一个刚刚栽下去的树——根还没扎深,但已经稳了。

    第二天一早,林晚到律所的时候,发现门口多了一辆警车。

    不是停在巷口,是停在巷子里,就在她律所的正对面。一个年轻辅警坐在车里,看到林晚,摇下车窗,说:“林律师,陈警官让我们今天在这边多待一会儿。”

    林晚愣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掏出钥匙开门。

    “谢谢你们。”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林晚进了律所,放下包,打开电脑。她看了一眼窗外的那辆警车,心里忽然踏实了很多。不是因为她需要保护,是因为她知道,有人在做他们该做的事。

    她打开抽屉,拿出王秀兰的案卷,继续写离婚起诉状。

    写了一个小时,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

    “你好,是林律师吗?”

    “我是。您是?”

    “我是顾砚。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昨天我们在你律所门口见过。”

    林晚的手指顿了一下。

    “顾检察官,你好。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问一下,今天有人再去闹吗?”

    “没有。派出所安排了警车在门口。”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那就好。”顾砚说,“刘建那边,我们已经跟派出所沟通过了。如果他有任何违反保护令的行为,派出所会依法处理。你不用单独跟他接触,有事直接报警。”

    “好。”

    “还有一件事。”

    “您说。”

    顾砚顿了一下,像是在斟酌措辞。

    “你做的这个家暴案,证据链条很完整。保护令申请得也很及时。如果有需要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你可以联系我。民行科可以对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支持起诉。”

    林晚握着手机,沉默了一会儿。

    “谢谢顾检察官。有需要我会联系你。”

    “好。”

    挂了电话,林晚靠在椅背里,盯着天花板看了一会儿。

    她想起赵姐说的那句话——“那个人不简单。”

    她不知道他简不简单。她只知道,在这个城市里,在她最需要有人站在她身后的时候,站出来的是警察、是检察官、是法律本身。

    她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民法典。

    然后拿起笔,继续写。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她的手背上,暖暖的。

    她想,这世上有很多人想做大事。但她只想做一件小事——让每一个走进这扇门的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这就是她全部的意义。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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