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孩子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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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开庭,沈慧兰的儿子来了。
他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校服,拉链拉到最顶端,领口竖起来。十七岁,高二,个子已经比妈妈高了半个头。他坐得很直,两只手平放在膝盖上,目光盯着法官席后面的国徽,不看原告席,也不看被告席。
沈慧兰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没有回看,目光没有动。
林晚注意到这个细节。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坐在法庭上,不看妈妈,不看爸爸。他不是不敢看,是不能看。看了,他就会忍不住站起来说话。他要等到该他说话的时候再说。
周法官翻开盘前的案卷,又合上。他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重新戴上,目光从原告席移到被告席,又移到旁听席。
“原告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姓名?”
沈慧兰站起来。“王小明,我的儿子。”
周法官看着那个穿校服的男孩子。“证人到前面来。”
王小明站起来。他的校服裤子短了,裤脚吊在脚踝上面一截,露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鞋带系得很紧。他走到证人席上,没有坐。法官示意他坐下,他才坐下。坐下的动作很慢,像怕椅子会响。
“证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王小明,十七岁,高中生。”
“你和原告、被告的关系?”
“原告是我妈,被告是我爸。”
“今天出庭作证,你愿意如实陈述吗?”
“愿意。”
周法官看了被告席一眼。“被告代理人,你对证人有无异议?”
马成站起来,翻了翻笔记本。“审判长,证人是原告与被告之子,与双方均有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客观性有待考证。我方保留质证权利。”
“证人尚未作证,你等他说完再质证。”周法官的语气不重,但马成坐下了。
周法官看着王小明。“证人,你把你知道的情况,如实陈述。”
王小明没有马上开口。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整齐。法庭里很安静,空调的风声嗡嗡的,像一只远方的蜜蜂。旁听席上坐了几个人,赵姐,面馆的老板娘,还有一个林晚不认识的中年妇女,大概是沈慧兰的同事。
“从我上初中开始,我爸就不怎么跟我妈说话了。”王小明的第一句话说得很慢,像每一个字都要从很深的地方捞上来,“不是吵架,是根本不说话。我妈问他‘今天晚上想吃什么’,他说‘随便’。我妈问他‘周末要不要去看爷爷奶奶’,他说‘再说’。我妈问他‘你工作怎么样’,他说‘还行’。‘随便’‘再说’‘还行’,就这三个词,我听了三年。”
他顿了一下。
“三年。我今年十七岁,十四岁到十七岁。三年里,我没听过我爸跟我妈说过一句完整的话。一句都没有。完整的,有主谓宾的,超过十个字的,没有。”
法庭里更安静了。安静到林晚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一开始以为他不高兴,工作压力大。后来我发现不是。他在外面跟别人说话很正常。他跟他同事打电话,能聊半个小时。他跟他朋友出去吃饭,能喝到半夜才回来。他跟我说话,虽然不多,但至少会说完整的话。‘你这次考试怎么样’‘作业写完了吗’‘早点睡’。只有对我妈,他什么都不说。像她不存在一样。”
王小明的语速变快了,像一个人在陡坡上往下走,停不下来。
“我问我妈,你们是不是要离婚了?她说没有。我说你们不离婚为什么跟陌生人一样?她说你爸就是不爱说话。我说他不爱说话,为什么在单位能跟同事说一整天?我妈就不说话了。她不说话的样子,跟我爸很像。后来我想,她是被我爸传染了。一个家里有一个人不说话,另一个人慢慢也就不说话了。不是不想说,是说了也没人听。”
他停了下来。
旁听席上有人吸了一下鼻子。林晚没有回头。
“我支持我妈离婚。”王小明的声音忽然稳了,像一个人在风中站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不晃的姿势,“我跟我妈说过,你不用为了我忍着。我已经长大了,我以后会挣钱养你。你想离就离。我不想你后半辈子还活在那种没有人跟你说话的日子里。”
他说完了。法庭里安静了很久。
周法官没有看法官席上的书记员,没有看原告席,没有看被告席。他低着头,看着手中的案卷。但林晚注意到,他没有翻页,他的目光停在同一页上,停了好久。
马成站起来。“审判长,我需要对证人进行质证。”
“可以。”
“王小明,你说你爸爸三年没跟你妈妈说过一句完整的话。你用什么方法记录的?你有日记吗?你有录音吗?”
王小明看着他。“没有。我不需要记录。一个正常人,三年听不到一句完整的话,不需要记录也能记住。”
“那你怎么确定是三年,不是两年,不是四年?”
“因为我爸最后一次跟我妈说完整的话,是我上初二那年的寒假。他说,‘这周末我妈生日,你去准备一下’。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了。”
“你记得这么清楚?”
“我记得。因为那天是我爸让我妈去给他妈过生日。我妈准备了一整天,买了礼物,做了菜。到了那里,我爸全程没跟她说过一句话。她在那边像个外人。我奶奶问我爸,‘你老婆怎么不说话’,我爸说‘她就那样’。我在旁边听到了。”
马成顿了一下。“你说你支持你妈离婚,你跟你爸的关系如何?你恨他吗?”
王小明看着马成。他的目光不躲不闪。“我不恨他。他是我爸。但他做得不对。对我妈不好,就是不对。跟我恨不恨没有关系。”
马成没有继续问。他坐下了。
周法官抬起头,看着王小明。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但他的声音比平时轻了一些,“证人,你可以下去了。”
王小明站起来,走回旁听席。他坐下来的时候,沈慧兰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他没有看她,眼睛盯着桌面,嘴唇抿成一条线。
周法官看着原告席。“原告代理人,你还有证据要补充吗?”
林晚站起来。她把那份时间线图表从证据册里抽出来,走到法官席前,双手递过去。图表上标着每一天沈慧兰记录的沟通字数,横轴是日期,纵轴是字数。折线在零到五之间平缓地波动,偶尔有一个小高峰,那是沈慧兰过生日或者过年的时候,王浩民会说一句“生日快乐”或者“新年好”。她把这三年的折线图用红色虚线框了出来,旁边用铅笔写了一个数字,“三年,平均每日沟通字数不足三个字”。
“审判长,原告没有更多证据了。原告只请求法庭看一看这张图。三年,一千多天。一个正常人每天要说几千个字,但被告对原告,每天不到三个字。不到三个字是什么概念?是‘嗯’‘哦’‘好’。三年,一千多天,每天都在说‘嗯’‘哦’‘好’。这不是夫妻,这是两个合租的陌生人。合租的陌生人至少还会说一句‘我回来了’‘我出门了’。他连这个都不说。”
她顿了顿。
“原告今天请证人出庭作证,不是为了让证人说爸爸不好,是为了让法庭知道,这个家里的孩子,是怎么长大的。他十四岁的时候意识到爸爸不跟妈妈说话。他十五岁的时候开始问妈妈为什么不离婚。他十六岁的时候跟妈妈说‘你不用为我忍着’。他十七岁的时候坐在这里,说‘我不想你后半辈子还活在那种没有人跟你说话的日子里’。”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落在安静的法庭里。
“八年沉默,三年零沟通记录,一份中度抑郁的报告,一个十七岁孩子的证言。这些加在一起,不是‘性格不合’,是感情死了。请法庭依法判决。”
她坐下了。
周法官看着那张时间线图表,看了很久。他翻到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每一页都是一样的折线,在零到五之间波动,像一条将死之人的心电图,没有起伏,没有希望。
他叹了一口气。
那口气不重,但法庭里每个人都听到了。不是叹气,是叹息。像一个人在看了一份很长的报告后,终于知道了答案。那个答案他早就知道,只是需要花时间确认。
马成站起来。“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做最后陈述。我当事人坚持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冷暴力。他不说话,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不会表达。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辞,这是他的性格缺陷,不是他的过错。婚姻需要包容,需要理解,不是一有矛盾就离婚。原告把性格缺陷当成家暴,把沉默当成伤害,把二十一年的婚姻当成一场官司来打。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给予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
周法官没有说话。他看了马成一眼,然后看着被告席上的王浩民。
王浩民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比沈慧兰深得多。他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两只手放在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从开庭到现在,他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看过沈慧兰,没有看过儿子。他像一个局外人,坐在一个不属于他的法庭里,听别人谈论他的婚姻,他的人生。
“被告本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周法官问。
王浩民抬起头。他的嘴唇动了几下,没有声音。又动了几下,还是没有声音。法庭里所有人都在等他开口。
“……没什么好说的。”他说。
五个字。
周法官看着他又看了几秒,然后低下头,在案卷上写了几行字。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响。那声响不大,但在安静的法庭里,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走路。
“本庭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原告提交的沟通日志、心理评估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形式合法,内容真实,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长期、持续地不与原告进行正常夫妻间的沟通,漠视原告的情感需求,对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被告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原告请求离婚,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本庭予以支持。”
他看着马成。“被告代理人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庭予以驳回。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具体判决内容,将在判决书中详细载明。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法槌落下。
林晚坐在原告席上没有动。沈慧兰也没有动。旁听席上,赵姐在抹眼泪,面馆老板娘递纸巾给她。王小明的校服袖子湿了一小块,不知道什么时候蹭的。
王浩民站起来,没有看任何人,低着头走出了法庭。他的背影在门口消失的时候,沈慧兰终于抬起头,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林律师,他要上诉吗?”她问。
“他上诉是他的权利。但上诉也是输。”
沈慧兰点了点头。她站起来,转过身,看着旁听席上的儿子。
王小明走过来,站在她面前。他比她高一个头。他伸出手,抱住了她。沈慧兰把脸埋在他校服的胸口,肩膀在抖,但没有声音。一个教了二十年语文的中学老师,在法庭上忍住了所有的眼泪,直到儿子抱住她的那一刻,她的眼泪才终于流出来。
林晚站在旁边,把桌上的证据册一本一本装进文件袋。那张时间线图表她多复印了一份,折好,放进了自己的笔记本里。不是留作纪念,是提醒自己。三年,一千多天,每天不到三个字。这样的婚姻,不需要法律来判它死亡,它早就死了。法律只是帮它办了一场葬礼。
走出法院,阳光很烈。沈慧兰和王小明走在前面,母子俩的影子叠在一起,像一个不倒的字母。赵姐从后面赶上来,挽住林晚的胳膊。“林律师,那个男孩子说得太好了。我都哭了。”
“他说的是事实。事实不需要说得好,只需要说出来。”
赵姐松开手,叹了一口气。“林律师,你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跟自己的老婆三年不说一句完整的话,他怎么做到的?”
“有些人天生就不会说话。但更多的人,是选择不说话。选择不说话,就是选择不沟通。不沟通,就是不想过了。”林晚看着前面那对母子的背影,“他不想过了,又不想说。他等着她说。她说了,他又怪她说。他不说话,她生病了,他说是她自己的问题。他不是不会说话,他是不会认错。”
赵姐摇了摇头,走了。
林晚一个人站在法院门口的梧桐树下。阳光从光秃秃的枝丫间漏下来,落在她的肩膀上,一小块一小块的亮。她掏出手机,给沈慧兰发了条消息。“判决还没下来,但法官的态度你已经看到了。他不说话,法律替他说了。你不怪自己,法律也不怪你。”
沈慧兰回了两个字,“谢谢。”
林晚把手机收起来,往公交站走。上了车,坐在最后一排,靠着车窗,闭着眼睛。她想起王小明说的那句话,“我不想你后半辈子还活在那种没有人跟你说话的日子里。”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说出了很多成年人不敢说的话。他妈妈被困在那间没有声音的房间里太久了,久到以为自己天生就该住在那里。他帮她打开了门。
公交车晃晃悠悠。窗外的街景一点一点往后退,林晚睁开眼,阳光从车窗照进来,落在她的手背上。她低头看着那些光斑,一粒一粒的,像碎金子。有些沉默比争吵更伤人,争吵至少证明还想沟通,还想让对方听懂自己。沉默是连沟通的欲望都没有了,你站在他面前,他看不见你。你说的话,他听不见。你的喜怒哀乐,跟他没有关系。你不是他的妻子,你只是他的空气。呼吸你,但不需要你。
公交车到站了。她下车,走回律所,开门,开灯。绿萝的叶子绿得发亮。她浇了水,坐在桌前,翻开日记本。
“沈慧兰的儿子出庭作证。十七岁,高二,穿校服。他说,爸爸三年没跟妈妈说过一句完整的话。法庭沉默。我没有多说话,只是把时间线证据一件一件摆出来。法官当场叹了一口气。那口气不是判词,是判决。”
合上本子,关了灯。窗外的月亮很圆,她看着那条细细的白线,闭上眼睛。
判决还没下来,但答案已经在那里了。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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