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匪窝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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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中央的粗木长桌拼得极长,一眼望不到头,三十多条壮汉围坐一圈,挤得满满当当。
桌子正中央,架着一口巨大的黑陶炖锅,锅沿被火烤得发黑,里面咕嘟咕嘟滚着浓汤——咸猪肉块、肥熏肉、干豌豆、圆白菜、野葱、芜菁满满一锅,油花浮得金黄,热气裹着肉香直冲屋顶,这是所有人的主菜,管够。
锅边摆满吃食:
-两大木盆刚烤出来的黑麦面包,厚实粗糙,
-几大盘煎得焦香的熏猪肉、腌肉条,油滋滋堆成小山
-好几串挂在梁上熏好的野猪肉、山兽肉,现切现吃
-几木碗水煮蛋,剥得白白净净,
-两大块农家鲜奶酪,切成厚块,用粗布垫着
-几小罐蜂蜜,用来蘸面包,已是山里难得的甜口
-墙角立着四只橡木酒桶,里面是自家酿的麦芽酒,粗陶碗随便舀,
没有精致盘碗,全是木盆、木盘、陶碗,
但肉足、酒足、面包足,三十多条壮汉敞开吃都绰绰有余。
他们给亿九陵满上的,是自家酿的麦芽酒,色泽浑黄、麦香醇厚。
酒碗一满,满屋子人齐齐端起,粗豪的嗓门震得木屋嗡嗡作响。
“敬不怕死的勇士!”
“敬战死沙场的英灵!”
众人齐齐端起酒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干了。
一碗酒干完,三十多条汉子挤在一处,粗声说笑,大碗碰得叮当响,烟气、肉香、麦酒的醇厚气息混在一块儿,麦芽酒一碗接一碗下肚,暖意从喉咙烧到心口。
亿九陵坐在上首,看着眼前这群绿林汉子,眼底也多了几分暖意。
大当家举起酒碗对三十多人吆喝:“今天谁有故事,谁有乐子,都拿出来,热闹热闹。”
弟兄们轰然叫好。
先是一个年轻弟兄开口,脸喝得微红:
“我先说!我以前在村里放羊,有回一头公羊撞我,我吓得爬上树,在树上蹲了半宿,下来才知道,它就是看上我手里那块麦饼……”
众人哄笑。
接着一个老兵慢悠悠道:
“我在桑德军时,有回半夜站岗,困得睁不开眼,就把头盔挂在长矛上装样子,结果上官来巡查,一鞭子抽在头盔上,骂了半句才发现里头没人。我躲在草堆里,憋笑差点憋死。”
笑完,一个年轻的汉子站直了身子:
“我小时候,在山里追一只狐狸。它跑,我追,追了整整一天。最后它停在石头上,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忽然就不想射了。我放下弓,它就走了。从那以后我就知道,箭是用来护家的,不是用来杀无辜的。”
火光照着他侧脸,安静得让人不敢出声。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笑了笑,也说了一段:
“我还在当铁匠学徒时,偷偷给我自己打了一把小短刀,藏在柴堆里。结果被我爹发现,他没骂我,只是拿过去磨了半夜,第二天递给我,说‘刀要利,人要正’。后来那把刀,陪我从村庄走到军营,又走到这座山里。”
另一个老兵沉默片刻,放下杯子:
“我在桑德军当新兵时,饿得快晕过去,一个老军曹偷偷塞给我半块饼。他说‘你力气大,将来能护住更多人’。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块饼的味道。我今天站在这里,护着你们,护着两个村子,也算没辜负他那句话。”
几句话,没有厮杀,没有血,却比任何战场都沉、都暖。
酒到酣处,当过兵的好汉开始说起军营里的往事:列阵、冲锋、寒夜扎营、刀光里死里逃生。每讲到险处,满屋子人都屏息凝神;每说到酣处,便轰然叫好,拍桌跺脚,酒液溅得满桌都是。众好汉喧哗着想听几位当家的当年如何披甲执戈,如何随队出征,如何在血与火里摸爬滚打,如何从同袍死绝的战场上活下来。
那些被岁月埋进山林深处的军旅旧事,在这一间小小的木屋、在一碗碗麦酒里,终于被重新拾起,一字一句,沉如铁,烈如火。大当家深深的灌了一大口酒,把酒碗重重蹲在长桌上,我先讲讲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我是落石村出来的人,也都见过我胳膊上这道疤。这不是被野兽咬的,不是被流寇砍的,是夏牧人的马刀劈的,是桑德军的上官逼的。今天坐在这堆火跟前,寨里三十多个弟兄都在,我就把我这半辈子,从一个种地的娃,变成桑德军的矛手,再变成军曹,最后变成你们口中的山匪头子,完完整整地说一遍。
我出生在落石村最穷的一户石匠家,爹是敲石头的,娘是喂猪的,家里三间土房,一到雨天就漏。我从记事起,手里摸的不是锄头,就是凿子,每天跟着爹在山边采石,把石头敲成方料,卖给镇上的堡主修围墙。那时候我以为,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敲石头,娶个村里的姑娘,生几个娃,老了死在落石山的石头堆里,安安稳稳,平平凡凡。可夏牧人来了,一切都碎了。
我十五岁那年冬天,雪下得比往年都大,山都封了。本来该是安安静静过年的时候,村西头突然传来哭喊,还有马嘶声。我爹攥着一把凿子冲出去,我跟在后面,只看见一群穿着皮毛、骑着矮马的野蛮人,举着弯刃刀,见人就砍,见屋就烧。他们就是夏牧人,从北边荒原翻山过来的蛮子,不种地,不织布,就靠抢。我爹刚把我推到石头后面,一柄长矛就从他后背穿了出来,矛尖带着血,从胸口戳出来,我爹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倒在雪地里,血把白雪染成了黑红色。
我躲在石头缝里,攥着凿子,浑身发抖,不敢出声,眼睁睁看着夏牧人把村里的粮食抢光,把牲口牵走,把年轻的女人掳走,把反抗的男人全部杀死。那一天,落石村死了十七个人,其中一个是我爹。等夏牧人走了,我从石头缝里爬出来,跪在我爹的尸体旁,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娘抱着我哭,说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可我那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报仇,我要杀夏牧人。
没过半个月,桑德军的征兵队到了村里。桑德军是咱们这片土地上唯一能和夏牧人硬碰硬的军队,所有人都说,进了桑德,就能杀蛮子,就能保护家乡。征兵的官是个满脸横肉的中士,腰间挂着剑,胸口别着铜徽,他站在村口的老橡树下大喊:“凡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男人,都要入伍!保卫桑德,杀退夏牧人!”
我没有半点犹豫,直接走了出去。我娘拉着我,哭着不让我走,她说军队是吃人的地方,可我甩开她的手,只说了一句:“爹死在夏牧人手里,我不杀他们,落石村下次还会被烧。”
就那样,我跟着征兵队走了,连一件换洗的衣服都没带,身上只有爹留下的一把旧凿子。
到了桑德军的营地,我才知道,军营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
不是英雄,不是荣耀,不是为家乡而战,只是一群被上官压榨、被饥饿驱赶、被死亡盯着的苦命人。
新兵营的日子,是地狱。
我们每天天不亮就被鞭子抽起来,跑步、扎矛、队列、劈砍,一刻不停。饭是掺着沙子的黑麦饼,汤是清水煮野菜,偶尔有一块肉,也是臭的。管我们的军曹叫霍克,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看谁不顺眼,就打谁,骂谁,把人当牲口使唤。我因为力气大,能扛动最重的长矛,能连续扎矛半个时辰不晃,他对我还算客气一点,但也只是一点。
我那时候不懂,只知道拼命练。我想变强,想变得能一刀杀死夏牧人,想变得不再任人欺负。别人休息,我练矛;别人吃饭,我练臂力;别人睡觉,我在月光下扎马步。我的手掌磨破了一层又一层皮,结了一层又一层茧,胳膊上的肌肉硬得像石头,后来营里的人都叫我“石拳”,说我的拳头比落石村的石头还硬。
我第一次上战场,在北岭山口。
夏牧人三百多人进犯北岭山口。
我们连队一百二十个矛手,随五个连队阻击这队骑兵,我们在北岭山口排成密集的方阵,长矛向前,像一片铁森林。我握着矛杆,手心全是汗,腿在抖,可我一想到我爹死在雪地里的样子,我就不怕了。
夏牧人的骑兵冲到我们一箭之地的时候开始轮番向我们的队伍抛射羽箭,我周围的兄弟一个个中箭倒下,惨叫声连连,我身边的盾兵,他手中的木盾死死挡在我头上,“叮叮”“咚咚”箭射到木盾的声音震得我头嗡嗡的响。几轮剑雨过后,大军阵型出现崩溃的迹象,夏牧人呐喊着冲过来,马蹄踏得地面发抖,当一个骑兵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闭上眼,把长矛狠狠向前一捅。
手感一滞,矛尖扎进了肉里。
我睁开眼,看见那个夏牧骑兵被我扎穿了喉咙,从马上摔下来。那是我杀的第一个人,不是野兽,不是强盗,是活生生的人。可我没有半点愧疚,只有痛快,只有解恨。战场是残酷的,死人像割麦子一样倒下去,左边的弟兄刚被马刀砍中脑袋,右边的弟兄就被长矛刺穿胸膛。我踩着尸体作战,吼着嗓子拼杀,直到浑身是血,直到手臂抬不起来。
那一天,我坚守阵型,和周围的兄弟并肩作战,我总共杀了三个夏牧人,用我的长矛,一枪一枪地杀的。
那一战,我们赢了,守住了山口,战后我们死伤惨重,光我们连队一百二十个人,活下来的只有四十七个。
回去之后,我升了下士,领到了一点点军饷。我把钱全部托人送回落石村给我娘,我告诉她,我能杀敌了,我能保护家乡了。我那时候还天真地以为,只要我拼命打仗,只要我立功,我就能往上爬,就能当军官,就能带着更多人保护家乡。” 目标编号034
玄幻魔法小说之残阳守望 第二十三章 匪窝聚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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