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闯王败走华容道,天降富商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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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气腾腾的猪脚饭,像一剂猛药,注入了大顺军这具濒死的躯体。
冰冷的雨还在下,但士兵们的身体里,却升起了一股久违的暖意。
胃里有了东西,力气便顺着四肢百骸,一点点地回来了。
许多士兵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还意犹未尽地舔着碗底最后一滴油亮的卤汁。
他们瘫坐在泥地里,打着饱嗝,脸上露出了劫后余生般的满足。
溃散的军心,就在这氤氲的饭香中,奇迹般地重新凝聚了起来。
李自成吃得很慢。
他细细地咀嚼着每一口米饭,感受着那软糯的猪脚在口中融化的滋味。
这顿饭,比他当年在商洛山里啃树皮时吃到的任何东西,都要香。
也比他攻入紫禁城后,御膳房端上来的任何一道山珍海味,都更让他感到踏实。
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顿饭。
这是救命的粮食。
是能让这支即将崩溃的军队,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他放下手中的空碗,目光扫过周围重新恢复了些许生气的士兵,心中五味杂陈。
他想不通。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怎么会凭空出现数万份热饭?
神仙显灵?
他戎马半生,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从不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可眼前的一切,又该如何解释?
就在这时,一名亲兵快步走到他身边,压低了声音,神情紧张地指着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
“闯王,那里……有个人。”
李自成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细雨之中,一个身影正从树林里缓缓走出。
那人撑着一把奇怪的黑色油纸伞,伞面光滑,不见一丝雨水浸润的痕迹。
他穿着一身青色的布衣,料子看起来极为考究,剪裁合体,脚下是一双黑色的布鞋,鞋底很厚,踩在泥泞的地上,却不见丝毫污渍。
这人身形挺拔,面容年轻,气质沉静,与周围这片狼藉的战场,格格不入。
他不像是个武人,更像是个养尊处优的读书人,或是走南闯北的大商贾。
大顺军的士兵们也发现了他,纷纷握紧了手边的兵器,警惕地站了起来。
那人却毫不在意,只是平静地走到距离李自成十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他收起黑伞,轻轻一甩,伞面上的水珠便尽数滑落,滴水不沾。
这个小小的动作,让李自成瞳孔微微一缩。
“阁下是何人?”李自成声音沙哑地开口,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在下周宇,是这附近的一介商贾。”
周宇微微一笑,语气温和,听不出任何敌意。
“商贾?”
李自成身边的将领刘宗敏皱起了眉头,粗声粗气地喝道。
“这方圆百里,不是被乱兵劫掠,就是被鞑子洗过,大户人家早就跑光了,哪来的什么商贾?”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些饭食,可是你搞的鬼?”
周宇没有理会刘宗敏的喝问,目光只是平静地看着李自成。
“李闯王,想必你也看到了。”
“你的军队,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我只是个生意人,不想看到这么多华夏儿郎,就这么活活饿死在自己人的土地上,于心不忍罢了。”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周围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李自成挥手制止了还想说话的刘宗敏,他死死地盯着周宇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亮,亮得有些不真实,仿佛能看穿人心。
他从这双眼睛里,看不到恐惧,也看不到谄媚,只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平静。
“这五万份饭,是你送的?”李自成缓缓问道。
“举手之劳。”周宇的回答云淡风轻。
李自成沉默了。
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在这荒郊野外,神不知鬼不觉地,变出五万份热气腾腾的猪脚饭的。
这需要多少人手?多少锅灶?多少粮食?
就算是朝廷的后勤大营,也做不到如此地步。
但他心里明白,对方没有恶意。
若是有恶意,只需在饭里下毒,他这几万残兵败将,此刻早已变成了一地的尸体。
“周先生……这份恩情,我李自成记下了。”
李自成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对着周宇,郑重地抱了抱拳。
“日后若有机会,必当厚报。”
周宇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报答就不必了。”
“我只是不希望,这神州陆沉,百姓遭殃。”
此时,吃饱喝足的士兵们,也渐渐围了上来。
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充满敌意,只是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富商”。
一个年轻的士兵,手里正把玩着那个白色的搪瓷碗。
他用手指敲了敲碗身,发出清脆的“当当”声。
“这位先生,你这碗,是甚么材质做的?怎地如此光滑坚硬?”
他好奇地问道。
另一个士兵也附和道:“是啊,俺刚才不小心把碗掉石头上了,石头磕了个印子,这碗却一点事没有,就掉了一小块白皮。”
这话立刻引起了更多人的兴趣。
士兵们纷纷拿起手里的碗,仔细端详起来。
这碗入手温润,分量不轻,内壁洁白如玉,外壁印着简单的红色花纹,看起来赏心悦目。
最关键的是,它的质地坚硬得有些过分。
有几个士兵甚至试着用牙咬,结果差点把牙给硌掉。
周宇看着他们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笑了笑,随口答道。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些普通的钢铁,外面加了层瓷釉,寻常的打造工艺罢了。”
“钢铁?”
李自成闻言,一把从旁边士兵手里拿过一个碗,掂了掂。
他将信将疑地拔出腰间的佩刀,用刀刃在碗底轻轻划了一下。
只听“刺啦”一声,佩刀的刃口上,竟然出现了一个微小的豁口。
而那碗底,却只有一道浅浅的白痕。
李自成倒吸一口凉气。
他这把刀,是百炼精钢所铸,削铁如泥,是他最心爱的兵器。
可现在,竟然连一个饭碗都砍不动?
他不敢置信地加重了力道,狠狠地朝着碗沿劈了下去。
“当!”
一声巨响,火星四溅。
李自成只觉得虎口一麻,佩刀险些脱手飞出。
他再看手中的刀,刃口已经卷了起来。
而那个搪瓷碗,只是被劈中的地方掉了一块搪瓷,露出了里面乌沉沉的钢胎,连个像样的凹痕都没有。
周围的士兵们,全都看傻了。
这哪里是碗?这分明是宝甲!
刘宗敏也凑了上来,拿起一个碗,翻来覆去地看,嘴里啧啧称奇。
“乖乖……这玩意儿,比俺的板斧还硬!”
李自成激动地抬起头,双眼放光地看着周宇,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甚至有些颤抖。
“兄弟!不,周先生!”
“你……你这碗,是哪里来的?”
“普通工艺能有这种水平?这……这简直是神物!”
他紧紧地攥着那个搪"瓷碗,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先生,你既然有如此神通,能不能……能不能再帮兄弟一把?”
“我们被吴三桂那狗汉奸和关外的鞑子兵坑了,现在缺兵少粮,刀剑也损毁严重。”
“后金的八旗兵马上就要追上来了,我们怕是……凶多吉少。”
李自成一脸恳切地看着周宇。
“你能不能……搞点这种材质的刀剑来?不需要多,只要五千把!不,三千把就行!”
“我李自成,愿以大顺江山与你共享!”
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顾不上什么帝王的尊严了。
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打败追兵,别说是共享江山,就是让他给周宇当牛做马,他也愿意。
周宇看着他那副急切的样子,心中暗自发笑。
刀剑?
我上哪给你搞三千把现代工艺的刀剑去?
不过,他看着李自成手里那个被砍得叮当响的搪瓷碗,脑中却灵光一闪。
谁说,碗就不能当武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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