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人间百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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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幽境再次安静了下来,阴兵们层层退开,给我留了条可以通过的路,我对着两侧野仙中站着的高可彤点了点头,示意没事以后,走进了阴兵们的包围圈。
刘辛民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依旧没有几分的畏惧。
见我来了,他一把拔出了身后藏着的神龙拐,冲着我抛了过来:“给你了,这东西在我手里没啥用,比起让你抢去,还不如主动送你。”
我接过了神龙拐,看了一眼这破木拐棍,苦笑了一下,回道:“确实啊,这东西我拿了一两年,还挺顺手的,要是没了,以后瞎了或者岁数大了,还得另买拐棍。”
“少扯淡了。”刘辛民转过了头,望着冥幽境的天边说道,“算命馆里屋的抽屉里有个暗格,那里面是我师父的房产证,有了那东西加上我师父的遗书,算命馆就是你的了。以后好好带,哈市的关系网,都靠你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有些不解,便直接问道:“你……知道苍道长的遗愿?”
“干我们卜算的,什么不知道?”刘辛民高深莫测的一笑,“这就是命,是你孙茂林的命,也是我刘辛民的命。”
“是啊,这都是命。”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眼前的这位可怜人、曾经的兄弟,总是恨不起来,尽管他害死了很多重要的人,还挖了我的眼睛,可我始终觉得,那些我可以怪华宿星,可以骂这场燎原大火,却唯独不能怪他。
换句话说,如果我经历了他的一切,是不是也会和他一样呢?
无所谓了,我不是他,我的生活还有希望,也熬出了头,可他刘辛民,怕是没有以后了。
“刚上登仙台,你还没祭阵那会,我说了我可以给你机会,你为什么就不听呢,明明可以好好的活下去,为什么你偏偏要选择抛弃刘辛民的身份,当那虚无缥缈的华宿星呢?”我问道,“现在后悔了吗?”
“呵呵……哈哈哈哈。”刘辛民听我这么说,竟然笑出了声,再到后来,变成了哈哈大笑,“后悔?我为什么后悔?我活到现在,做出了这么多的事,你看看我恶心到了多少人,就是比我想象的差了点罢了。老黑啊,我老爸到现在还在监狱里关着呢,当年那个打我的高个子,到现在还逍遥法外,拿着父母雄厚的家产花天酒地呢,我真的很想叫两只恶鬼去搞死他,可是没有意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了,就算我把他们都杀了,他们也一样不会反思自己做过的事,这世道太恶心了,比我还恶心。”
可能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刘辛民继续说道:“有些话,我真是不吐不快,我怕我等会就没机会说了。老黑,我之前跟你讲的那些,你还没忘吧,华宿星已经散了,现在这阳间里,你都不知道谁是华宿星,他们心中都有恶,他们才是燎原大火,你灭不掉的。”
“你以为他华众为什么心甘情愿替我去赴死,去魂飞魄散?不光因为我用一个谎言去欺骗了他,还因为我是他的华宿星,我掌管着他的宿命,我知道他就是个笑话,我可以随便摧毁他的信念,让他对这个世界失望。”
“可你知道这世界上,那么多人,谁是你的华宿星吗?你知道他们谁能谱写你的宿命吗?你不知道,你觉得你自己的命抓在自己手里了,真就是这样吗?”
“不是的,孙茂林我告诉你,这世界上藏了无数个华宿星,他们掌管着其他人的宿命,总有一天,你也会遇见你的华宿星的。”
刘辛民终于说出了藏在他灵魂深处的最后一个秘密,整个人好像都轻松了几分:“我就是单纯的发泄发泄,刚才说的这些话,你可能一辈子都听不懂,不过这也无所谓了,我啊,有这数万恶鬼陪葬,也够本了。”
说罢,刘辛民,这位真正意义上的华宿星转世,燎原大火棋局中,背后的下棋之人,苍道长之徒,在那一天的冥幽境内,无数野仙阴兵的围观之下,自燃了魂魄,陨灭在了三界之中。
他的魂飞魄散,不光象征着一场浩劫的结束,还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只是可惜,有些昨日之人,再也见不到今天的风光了。
那一天,王家祖师爷王子亦亲自破开冥幽境,送我们和一众野仙返程,再然后就是漫长的养伤恢复阶段。
我因为画符太多,浮罗气消失殆尽,魂魄受损,被野仙们带到了白家堂营养了两天,然后就是回肉身慢慢修养。
高可彤还好,她在后来死守登仙台的时候,受了些轻伤,比起我和阿意要幸运的很多,索性就先回终寿安,和小缘慧一起照顾我们的肉身去了。
最惨的就是阿意,这小子魂飞魄散了,被我把七魄带了回来,野仙们说,光是拼他的七魄就得要个一两年,没办法,慢工出细活嘛。
至于他的三魂,那更是遥遥无期了,王老爷子只告诉了我们等,但具体要多久,怎么送回来,啥都没说。
我寻思寻思,这么干等着也不是回事啊。就专门租了个屋子安顿阿意的肉身,和小缘慧高可彤一起照顾着他,当植物人养。
我把他的情况跟他家里人实话实说了,老实说,他爸妈的接受能力比我想象的要强很多,哭肯定会哭,可没过几天就缓过来了,偶尔会来哈市跟我们一起照顾阿意。
阿意老爸还经常说呢,阿意交了一个好兄弟,能一直这样不离不弃的照顾阿意,其实他不知道,是我交了个好兄弟,如果没有当年阿意在冥幽境的五雷咒,野仙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守住登仙台,就没有现在的太平日子可以过了……
“爸,妈,我回来了!”
“这孩子,你还知道回来啊,上次说搬走就搬走了,这一晃又是一年多,你心里还有没有我们俩啊!”
某小区的楼下,高可彤拎着行李箱,一把扑进了美淑伯母的怀里,哭着说道:“不会了,以后都不会了,我把纹身洗掉了,以后我会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好好的生活下去。”
“这孩子。”美淑伯母也哭了,大概是太久没见到自己的孩子了,她情绪很是激动,“你无论怎样,都是我的女儿,就算你不洗纹身,我也会帮你跟你爸求情的,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美淑伯母松开了高可彤,重新打量了一下,心疼的说道:“女儿,这些年在外头,你吃苦了,你爸在楼上呢,听说你回来了,他可开心了,你也知道你爸,拉不下那个脸给你道歉,咱们给他个台阶,上去说!都是一家人,什么话说开了就好了,今天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让他说你了!”
“恩……”
见这一对苦命的母女拎着行李上了楼,我在远处的车上嘿嘿笑着,对坐在副驾驶纹有花臂黄蛇的貌美女人问道:“瞧,胡之声这丫头演的多好,这下你放心了吧?”
只见这女人摘下了脸上的墨镜,正是高可彤本人:“不错啊小黑,你爸给你出的主意能被你用在我身上,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好了。”
“简单啊,你不说你家这片火锅做的可好吃了么,请我吃火锅呗!”
“哈哈哈,行啊,前面不远就有个特别好吃的火锅店,我给你指路!”
“好,今天说啥我也得好好宰你一顿,让你见识见识你孙道长的厉害!”我一脚踩下了油门,汽车扬长而去。
您各位可能又被我说懵了,没关系,我再多解释一下。
当初来冥幽境之前,我们不是和我父母打了通视频电话么,那个时候我老爸说,如果我没回来,让我求野仙们,装成我和高可彤的样子,逢年过节打个电话,偶尔回来看看他们老两口,骗一骗我妈就行。
现在我和高可彤活着回来了,可是高可彤家里的事还是一团乱麻呢,所以我就有了请野仙装成高可彤去和她家里人生活的打算。
说起来,我思来想去,这个人选还真就只有胡之声合适,这丫头辈分不高,是胡蓝颖的亲卫狐仙,现在胡蓝颖魂飞魄散了,她还没有新的职责呢,再加上她说话揉揉诺诺的,典型的大家闺秀模样,正是律师高政梦寐以求的好女儿。
于是我跟铁刹山和常家堂营说了这个事,征求了胡之声的同意以后,让胡之声跟高可彤在一块生活了几个月,学习高可彤的生活习惯,再然后,她就光荣上岗了。
我们也不是让她一直在高政这边当乖宝宝,每年过年的时候,或者过节,高可彤想回家了,就可以在胳膊上施一道障眼法,回去替胡之声几天,给她放放假。
对于这种偷天换月的技术活,我最担心的其实还是胡之声的心理,我怕她觉得自己是高可彤的影子,或者成了别人的替身,活的不痛快。
可我没想到,胡之声很享受这种生活,她说,她可以像个人一样的活着,体验人间的美好,可以去吃很多好吃的,去玩很多不曾玩过的东西,这种工作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享福,怎么可能会活的不痛快呢。
见她这样想,我也就放心了,在高可彤家附近观察了几天,确认没有问题了以后,我便开车带着高可彤回了哈市……
如今的一切都结束了,我顺利的顶替了刘辛民,成为了终寿安的领导者,每天负责接接电话收阴活儿,再把这些阴活儿发放下去,传给和终寿安有联系的阴阳先生或者出马仙。
苍道长和胡志山刘辛民他们都有一个备份的电话本,有了这个东西,我确实是方便了不少,就是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让我觉得有些枯燥无聊。
可枯燥无聊换来的,不正是一份安稳没有危险的生活么?
这世间没有什么是绝对美好的,以前的生活很刺激,但我是真的过够了,现在这样,对我来说,真的是不可多得的幸福。
我还和高可彤商量过了,我们打算三十岁再结婚,因为三十岁对我而言,是一种生命的过渡,如果阿意醒了最好,让那小子给我当伴郎,要是没醒,老子拿着他的牌位给他敬酒。
这臭小子最懂得人情世故,知道我拿牌位办婚礼肯定不吉利,所以他无论如何,也会在我三十岁之前醒过来的,对吧?
再后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有个十八九岁的小子敲开了终寿安的门,犹如当年刘辛民敲开算命馆的大门一样,他成了我的徒弟。
不错,相信您各位能猜的出来这个臭小子是谁,正是胡蓝颖跟阿意魂魄交融的孩子,叫潘明。
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能和这小子合得来,因为他长的跟阿意有七八分相像,就是不姓王。
我还说呢,有个阿意这样不着调的爹,你这孩子咋能更不着调呢,不姓王,你去姓潘,这像话吗?
结果这小子嘴上功夫无师自通,回头就怼了我一顿,他说他爹上辈子和他娘有的他,那会他爹连姓都没有,现在还要啥自行车啊,有个姓就不错了,姓潘姓王重要吗?
我呵呵笑了一下,果断采取了当年胡志山治人的手段,揍了他一顿,然后他就老实了,乖乖的和我去改了姓。
可话又说回来,这东西哪里能那么好改啊,虽然说,野仙们给潘明做了肉身,还在阳间弄了个真真正正的人类身份,可改名一直就不是啥简单事,一大堆的手续能麻烦死个人。
好在,我也不是啥普通人,我有个万能的姐姐啊,有秦诗诗帮忙,再困难的事,也能简单粗暴的办完。
于是乎,在我的大力支持下,潘明改了名还加了个姓,叫王潘明。
看着我这乖徒弟改成了王潘明,我就是一阵唏嘘不已啊,你说说阿意这小子,特娘的还没结婚呢,孩子就比我未来的孩子大了小二十岁,这上哪说理去啊?
等我以后孩子出生了,阿意都能当爷爷了,我以前还寻思着能跟阿意这好兄弟订个娃娃亲啥的,现在这一看,拉倒吧,他儿子比我小四五岁,要是没三太爷管着,他儿子都能比我大,还订个屁的娃娃亲呐?
于是乎,这事就先撂下了,以后要是我生女儿了,这潘明的长相没啥变化,而且我闺女不嫌弃他的话,就再商量,否则就别介了,我不能坑闺女不是。
实在不行,我和可彤生个儿子,让他跟王潘明去做异姓兄弟吧,就像我跟阿意这样,挺好的。
好了,这个又臭又长的故事也该结束了,就不扯犊子了,让我用一段简短的师徒对话,结束这一切吧。
某个清明的早上,阳光照亮了一切黑暗,寓意着新的一天到来。
早餐摊上,一对年纪差异不算太大的师徒坐在那里喝着豆浆吃着油条。
酒足饭饱后,那年长者缓缓开口道:“徒弟啊,你看看咱们这周围,能不能看出点什么呢?”
“恩?”年轻者咽下了嘴里的油条,又喝一口豆浆,打了个饱嗝,说道,“好几个人摆了好几个早摊,奥对了,这大娘的豆浆油条还是这么地道,要是能再来碗豆腐脑就更好了。”
“啪!”
年长者轻拍了一下年轻者的后脑勺,无奈的招手对着做早餐的大娘说道:“大娘,再来碗豆腐脑。”
“好嘞!”
“唉,你啊,一直就跟你老爸一样不着调,过一段时间就去奉北上大学了,你这嘴肯定吃亏。”年长者叹了口气,问道,“你知道我看出了什么吗?”
“什么?”年轻者不服气的问,“你总不至于看出花来吧?”
“那个买鸡蛋的老汉,是刚刚扫完大街的清洁工、那个打着电话一脸愁容的白领,在和他的领导商量请假的事,他的腿上全是泥,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应该是刚才骑电动车摔了、再看那个卖粥的大娘,盛粥的手抖个不停,只能紧夹着胳膊保持稳定,大概是手臂肌肉萎缩……”我抬起了头,扫了这个世界一眼,一白一黑两只眼睛满是清明,“我啊,看到的是这个世界的诸多不易,此乃……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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