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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涵的童言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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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破碎误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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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作者:林主春绿

    林建国是在一场葬礼上意识到自己老了。

    那是初秋的午后,天灰蒙蒙的,像块洗了太多次的抹布。殡仪馆门口停着几辆黑色面包车,花圈沿着墙根摆了一溜,白菊花黄菊花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花瓣落了一地,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着什么人无声的叹息。

    死的是他以前的车间主任老赵,脑溢血,说走就走了。追悼会上来了不少老同事,林建国一个个看过去,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楚——这些人的头发都白了,背都驼了,脸上的褶子像刀刻的,站在那儿活像一排快要倒下的老树。他一个一个地辨认,认出这个是当年的技术骨干,那个是篮球场上最能跑的小伙子,可他们看他的眼神也一样,迟疑着,打量半天才敢叫出他的名字。

    “建国?真是你啊?你怎么也……”

    也什么?老赵的儿子没说完,但林建国懂他的意思——你怎么也老成这样了?

    他没接话,只是用力握了握对方的手,感觉那手枯瘦、粗糙,骨节突出,像一把干柴。回家的公交车上他靠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车窗开着一条缝,风灌进来,凉飕飕地扫过他的脖子。他下意识地裹紧了外套,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也是坐这路公交车,穿着单薄的衬衫,胸口别着一支钢笔,口袋里揣着刚发表的诗稿,满脑子都是要去远方、要去闯荡、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的念头。那时候的风吹在脸上是热的,是活的,是催着他往前跑的。

    而现在的风,只让他觉得冷。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住在城东一片老小区的顶楼,六楼,没有电梯。楼道里的灯早就坏了,他摸黑一级一级地往上爬,走到四楼的时候停下来喘了几口气,心脏跳得不太对劲,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乱撞。他扶着栏杆站了一会儿,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那声音像一个旧风箱,干涩、费力,随时都可能散架。

    他想起父亲六十二岁那年也是在爬楼梯的时候突然倒下的,再也没有起来。而他也快六十了。

    进了门他没有开灯,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到窗前坐下。窗外的城市亮起来,万家灯火,像一片璀璨的星河,可没有一盏灯是为他亮的。他住的这个地方,严格来说甚至算不上一个家——只是他租的一间房子,一张床,一张桌子,几件换洗的衣服,两箱旧书,和一沓压在箱子底下的手稿,那些手稿上的字迹已经泛黄了,有些地方还被水渍洇得模糊不清,但他一直没舍得扔。

    那是他二十岁出头写的东西。

    林建国闭上眼,那些久远的、蒙着灰尘的记忆就像打开了闸门的水,汹涌着涌了上来。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想起了那些被他辜负过的人,想起了那些永远也回不去的日子。那些记忆太久远了,远得像上辈子的事,可又太清晰了,清晰得每一个细节都像刚刚发生过。

    他忽然想起一段话,不知道是自己写的还是从哪儿看到的,但那几句话像刀子一样扎在他心上:

    “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的眼泪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来的,无声无息地,顺着脸颊的沟壑往下淌,一直淌进嘴角,咸的,涩的,和二十多年前他离开家乡时那场雨的味道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还叫林建国,二十五岁,是县化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

    说“普通工人”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在整个化肥厂甚至整个县城,林建国都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他的出名不在于他的技术有多好,也不在于他的力气有多大,而在于他会写诗。

    在那个年代,写诗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县里的文学刊物每期都会发他的作品,市里的报纸副刊也偶尔能看到他的名字,他甚至还在省里的一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组诗,那期杂志他一口气买了二十本,逢人就送,连厂门口修自行车的老王头都收到了一本,虽然老王头根本不认得几个字。

    林建国长得也体面,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头发乌黑浓密,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胸口别一支英雄牌钢笔,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昂扬的精气神。厂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没少在背后议论他,说林建国要是去考大学,肯定能考上;说林建国这样的人待在厂里,是屈才了。

    这些话传到林建国耳朵里,他心里是受用的,但他从不表现出来,只是笑一笑,继续埋头写他的诗。他有一个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的诗和散文,有些还配了插图,画的是高山、大海、飞翔的鹰。他给这个笔记本取了个名字叫《远方的召唤》,因为他觉得远方在呼唤他,他注定不属于这个小小的县城,不属于这个机器轰鸣的化肥厂,他应该去更大的地方,北京、上海、广州,去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

    而在这所有的远方中,最让林建国魂牵梦萦的,是深圳。

    一九八八年,深圳特区成立八周年,那是一个遍地黄金的传说,一个无数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林建国从报纸上读到了一篇关于深圳的长篇报道,那些文字像火一样点燃了他的心——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工厂企业鳞次栉比,年轻人从全国各地涌来,怀揣着梦想和热血,在那片热土上挥洒汗水,书写传奇。报道里说,在深圳,只要你肯干、肯拼、有本事,你就能出人头地。

    林建国把那篇报道反复看了十几遍,有些段落他几乎能背下来。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深圳的灯火、深圳的街道、深圳那些和他一样年轻的面孔。他翻身坐起来,拧开台灯,在《远方的召唤》上写下了一行字:

    “我要去深圳。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写下这行字的时候他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激动。他觉得命运正在向他招手,他觉得他的人生就要翻开崭新的一页,他觉得他离那个叫“成功”的东西只有一步之遥。

    他唯一没有想过的,是这一步,他走了将近三十年,却始终没能跨过去。

    他把去深圳的想法第一个告诉了父亲。

    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父亲刚从田里回来,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小腿上沾满了干掉的泥巴。林建国坐在灶台边帮母亲烧火,火光映在他脸上,明明暗暗的。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开了口。

    “爸,我想去深圳。”

    父亲正在水缸边舀水洗手,听到这句话,手上的动作停了那么一两秒,然后继续洗,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爸,我说我想去深圳。”林建国又说了一遍,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

    “去深圳干什么?”父亲终于开口了,声音不高不低,听不出什么情绪。

    “去闯一闯。那边机会多,我想去试试。”林建国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笃定,“我查过了,那边有很多文化公司,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写作,说不定能……”

    “你走了,厂里的工作怎么办?”父亲打断了他。

    “可以先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父亲转过身来看着他,灶火的光映在他黝黑的脸上,皱纹像一道道干涸的沟壑,“你在厂里干了三年了,眼看就要评初级工,你走了,回来还能有你的位置?”

    “我不一定要回来。”林建国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空气安静了几秒。母亲坐在灶台边,手里的火钳停在半空中,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子,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父亲把手上的水甩了甩,在围裙上擦干了,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大前门,抽出一根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在他面前散开,模糊了他的表情。

    “你想好了?”他问。

    “想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父亲没有再说话,转身进了里屋。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手里攥着一沓钱,新旧不一的钞票,有些皱得厉害,有些还带着折痕,面额有十块的、五块的、两块的,还有一些毛票。他也没数,直接塞进了林建国手里。

    “就这么多,家里就这么多。”父亲说完这句话,又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你大了,自己的路自己走。走了就别回头。”

    林建国攥着那沓钱,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知道这些钱是父亲攒了多久的,是母亲养了多少只鸡、卖了多少个鸡蛋才攒下来的。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后来他真的就走了。

    走的那天是三月十二号,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正好是植树节,也正好是秀兰的生日。秀兰是他谈了三年的对象,在县医院当护士,圆圆的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穿白大褂的样子好看极了。林建国追她的时候写了一百多首诗,每一首都是为她写的,秀兰每次看完都脸红红的,说他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人。

    林建国没有当面跟秀兰告别。他给她写了一封信,很长,足足写了八页纸,在信里他告诉她他要去深圳了,要去做一番大事业,等他站稳了脚跟就回来接她,让她等着他。他把信塞进她家的门缝里,然后背着行李袋去了长途汽车站。

    那天下着小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打在脸上凉丝丝的。林建国坐在车窗边,看着窗外的县城一点一点往后退,先是熟悉的街道,然后是厂房的烟囱,然后是那些灰扑扑的居民楼,最后连县城也看不见了,窗外只剩下一片接一片的田野和偶尔掠过的村庄。

    他忽然觉得很难过,那种难过不是撕心裂肺的,而是闷闷的、沉沉的,像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他想起了秀兰,想起了她笑起来的样子,想起了她喊他“建国哥”时候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像含了一颗糖。他想起了父亲递给他钱时转过身去的背影,想起了母亲站在门口一直挥一直挥的手,想起了那本《远方的召唤》就放在行李袋的最底层,那是他全部的梦想和家当。

    车开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色从灰白变成昏黄,又从昏黄变成漆黑。车厢里有人在打瞌睡,有人在吃饼干,有人在高声谈论着什么。林建国靠在座位上,眼睛望着窗外漆黑的夜,心里却亮堂得很。他想,等他到了深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会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会写出更好的诗,会把秀兰接过来,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会让父亲母亲过上好日子。

    他想得很远很远,远到这些想象渐渐变成了一种模糊的、暖融融的光,把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他在那团光里慢慢闭上了眼睛,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

    他不知道的是,那团光,是他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最后一次触摸到的、完整的、不带任何杂质的希望。

    深圳给他的第一个下马威,是一张暂住证。

    到了深圳他才发现,事情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他以为凭他的文笔,凭他的诗,找个文化方面的工作应该不难,可现实是,他跑了三天,去了六七家所谓的文化公司,要么是皮包公司,要么是招打字员和业务员的,没有一家对他的诗感兴趣。

    “写诗?”一个叼着烟的中年男人把林建国的诗稿扫了一眼,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扔回桌上,“兄弟,这里是深圳,不是作协。你写诗能当饭吃?”

    林建国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嘴唇哆嗦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他把诗稿捡起来,小心翼翼地理平整,装进信封里,转身走了出去。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步履匆匆,没有一个人多看他一眼。他站在那栋写字楼门口,仰头看着明晃晃的阳光,觉得那光刺眼极了,刺得他眼眶发酸。

    后来他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电子厂当流水线工人,和他之前在化肥厂干的活儿没什么两样,甚至更枯燥、更机械。他每天要在流水线上站十二个小时,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把电路板上的电容插进对应的孔里,然后交给下一个工位。那个动作他一天要重复几千次,做到后来手指都肿了,指甲盖下面全是淤血,疼得他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住在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里,八个人一间,上下铺,屋子里永远弥漫着一股汗臭和泡面的味道。他的铺位在上铺,头顶就是嗡嗡响的风扇,到了夜里风扇的声音和工友们的呼噜声混在一起,吵得他神经衰弱。他有时候半夜醒来,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灰白的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想写诗,可是每天下班回到宿舍,他已经累得连笔都握不稳了。他试过几次,坐在床沿上,拿出那本《远方的召唤》,可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一个字也写不出来。那些曾经像泉水一样涌出来的诗句,现在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滴也流不出来。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他想起父亲说的那句“走了就别回头”,想起秀兰还没有给他回信,想起县城那个安稳的、一眼能望到头的日子。在那个日子里,他会评上初级工,然后中级工,然后高级工,会和秀兰结婚,会分到一套单位的福利房,会有一个孩子,会在每个周末带着孩子去公园,会在每个春节回父母家吃年夜饭。那个日子平淡,乏味,甚至有些沉闷,可它是踏实的,是确定的,是不会有任何意外的。

    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三个月后,秀兰的信终于来了。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字迹是秀兰的,工工整整的,但有些地方被水洇湿了,模糊了几个字。秀兰在信里说,她等了他三个月,等来的只有一封又一封诉苦的信,没有钱,没有未来,没有他承诺过的“站稳了脚跟”。她说她妈给她介绍了一个在税务局上班的,家里条件不错,对她也好。她说她想了很久,哭了很多次,最后还是决定不等了。她说她不是不想等,是等不起了。她说她把他的那些诗都收在一个铁盒子里,没有扔,但也不会再看了。信的最后她写了一句话:“建国哥,你要好好的。”

    林建国把这封信看了不下二十遍,每看一遍心就像被刀剜了一下。他拿着信的手在抖,抖得很厉害,他以为自己是愤怒,可后来他明白了,那不是愤怒,那是彻头彻尾的恐惧——他怕秀兰说的是对的,他怕他真的永远也“站稳”不了,他怕他这辈子就这样了,在流水线上消耗掉所有的青春和热血,最后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一事无成,一无所有。

    那天晚上他没有去上夜班。他一个人坐在深圳河边,抽了大半包烟,河水黑黢黢的,散发着一股说不清的臭味,远处的霓虹灯倒映在水面上,被水流扯成一条条扭曲的光带,红的绿的黄的,像鬼火一样闪烁不定。他就那么坐着,坐到后半夜,坐到烟抽完了,坐到手冻得发紫,坐到天边泛起一线灰白。

    然后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回了宿舍。

    他辞了电子厂的工作,开始四处找新的出路。他做过保安,做过推销员,在建筑工地上搬过砖,在餐馆里洗过盘子,在天桥底下摆过地摊,在火车站附近帮人拉过行李。每一份工作他都干不长,不是他吃不了苦,而是他觉得这些工作离他的梦想越来越远,远到他几乎看不见了。

    但他没有离开深圳。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可能是那本《远方的召唤》,可能是那些还没写出来的诗,可能只是一个念头——他不能回去,不能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他走的时候跟父亲说过“不后悔”,跟秀兰说过“等我”,他不能让这些话变成一个笑话。

    可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他离那个“诗人”的梦想越来越远了。

    他开始喝酒,开始抽烟,开始和工友们一起去路边摊吃烧烤、吹牛、骂老板。他开始习惯了深圳的生活,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而是一种粗糙的、坚硬的、充满汗水和灰尘的生活。他不再穿那件胸口别钢笔的白衬衫了,因为白衬衫太容易脏了。他也不再随身带着那本《远方的召唤》了,因为那本笔记本的边角已经卷了,封面也磨花了,翻开的时候纸张发黄发脆,像随时都会碎掉。

    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变化不是一天发生的,而是像水渗进沙子里一样,一点一点地、不动声色地,把他整个人都改变了。

    一九九二年,他在一家货运公司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当搬运工。

    说“相对稳定”其实也不准确,因为这份工作没有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老板姓陈,是个四十多岁的潮汕人,说话嗓门大,脾气也大,动不动就骂人。但这份工作有一个好处——工资还算可以,而且几乎天天有活儿干。

    林建国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货车跑,把货物从仓库搬到车上,到了目的地再从车上搬下来。货物什么都有,有时候是成箱的服装,有时候是五金配件,有时候是一袋袋的水泥。水泥最要命,一袋五十斤,搬一车下来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灰,鼻子嘴巴里全是水泥粉末,呛得人直咳嗽,咳出来的痰都是灰黑色的。

    他那时候三十岁了,正是体力最好的时候,一百多斤的货扛起来就走,腰不酸腿不疼,一天搬下来还能跟工友们去大排档喝两杯。他看起来和任何一个搬运工没什么区别了——晒得黝黑的皮肤,粗壮的胳膊,常年穿一件灰色的圆领衫,脚上踩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头发剪得很短,说话嗓门也大了,偶尔还会爆几句粗口。

    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比如某个深夜,比如某场雨后,他会忽然想起一些什么。他会想起那些他曾经写过的诗,想起那些他曾经用过的华丽的词藻,想起那些他曾经相信过的、关于远方的美好的想象。那些东西像隔着一层毛玻璃看过去的旧照片,模糊了,褪色了,但他知道它们还在,就在某个地方,从来没有真正消失过。

    有一次他在仓库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杂志,不知道是谁扔在那儿的,封面已经撕掉了一半。他随手翻了几页,看到上面有一组诗,作者的名字他不认识,但那些诗句写得真好,好到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两遍,心里又酸又涩,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那天晚上他破天荒地买了一支笔和一个本子,回到出租屋,在昏黄的灯光下坐了很久。他想写点什么,他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说,那些话在胸口堵了很久,像一团解不开的乱麻。可他拿起笔,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不是没有话,是那些话不知道怎么说了。那些曾经流畅的、自然的、水到渠成的句子,现在像生锈的齿轮,怎么转都转不动。他试着写了一个开头:“今夜深圳的月亮很圆”,然后就卡住了,再也写不下去了。他看着那行字,觉得它俗气、笨拙、毫无灵气,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写的,更不像是一个曾经发表过那么多诗的人写的。

    他把笔放下,把本子合上,熄了灯,在黑夜里睁着眼躺了很久。

    第二天他照常去上班,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后来他认识了阿芳。

    阿芳是在货运公司隔壁的一家发廊上班的,湖南人,比他小五岁,个子不高,瘦瘦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两道月牙。她不太爱说话,但干活很利索,给客人洗头剪头的时候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像别的发廊妹那样叽叽喳喳地跟客人套近乎。

    他们认识的过程很平常。林建国路过那家发廊的时候被阿芳叫住了,说他的头发太长了,该剪了。他就进去剪了,剪完照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还行,就又多去了几次。一来二去的就熟了,熟了以后就开始说话,说话多了就有了感情,有了感情以后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追求,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表白,甚至没有一封像样的情书。林建国有时候想起来觉得好笑,他当年给秀兰写了一百多首诗,可那些诗最后什么都没留住。而阿芳,他连一句像样的话都没说过,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在一起了。

    可平淡有平淡的好。阿芳不会问他以前的事,不会问他为什么不写诗了,不会问他那本《远方的召唤》是什么。她只是每天下班以后来他的出租屋,给他做一顿饭,把屋子收拾收拾,洗洗衣服,然后坐在他身边看电视。她看电视的时候喜欢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呼吸均匀而轻浅,像一个孩子。

    林建国有时候会侧过头去看她,看她安静的睡脸,看她嘴角那一点若有若无的笑,心里会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受——那感受不是激动,不是狂喜,而是一种踏实的、安稳的、像冬天的棉被一样让人想蜷缩在里面的暖意。他想,也许这就是生活吧,不是诗,不是远方,不是轰轰烈烈,就是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起,过一天算一天。

    二〇〇〇年,林建国三十七岁,阿芳三十二岁,他们结婚了。

    没有婚礼,没有酒席,没有婚纱照,甚至没有一枚像样的戒指。他们只是去民政局领了一张证,然后在出租屋里炒了几个菜,叫了几个关系好的工友吃了一顿饭。阿芳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是她特意去东门买的,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她穿上那件毛衣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眼睛亮亮的,脸颊红红的,笑得特别好看。

    林建国看着她,忽然觉得鼻子一酸。他想说点什么,想说“阿芳你辛苦了”,想说“以后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想说“这辈子我会对你好的”,可这些话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就那么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拿起酒杯,一口气干了一大杯白酒,辣得眼泪都出来了。

    阿芳生孩子那年,林建国四十岁。

    是个女儿,六斤八两,哭声嘹亮,把产房外面等着的林建国吓了一跳。护士抱着孩子出来的时候他手足无措地接过去,那么小的一团,软软的,热乎乎的,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闭着眼睛哇哇大哭。林建国抱着她,手在抖,心也在抖,眼泪哗地一下就下来了。

    他想起自己二十岁的时候,意气风发地坐在县城的楼顶上写诗,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他想起自己二十五岁的时候,背着行李袋坐上开往深圳的长途汽车,觉得远方有无限的可能在等着他。他想起自己三十岁的时候,在货运公司扛水泥,满身满脸都是灰,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可心里还憋着一股气,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

    而现在他四十岁了,是一个搬运工,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他的梦想呢?他的诗呢?他那个“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名字”的豪言壮语呢?

    他不知道它们都去哪儿了。也许它们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也许它们只是一些年轻的、天真的、可笑的幻觉,被时间一吹就散了。

    女儿取名叫林念,小名念念。阿芳说这个名字好听,念来念去的,顺口。林建国没说什么,但他心里知道,他给女儿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有些东西他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念着。

    念念三岁的时候,林建国的腰出了毛病。

    医生说是因为长期负重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建议他不要再干重体力活了,否则以后可能连路都走不了。林建国听了没当回事,觉得医生都是危言耸听,他身体底子好,歇两天就好了。可后来腰越来越疼,疼到有时候连翻身都翻不了,疼到搬货的时候腿会突然发软使不上劲,疼到他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体,也老了。

    他辞了货运公司的工作,开始找一些轻省一点的活儿干。他做过仓库管理员,做过超市理货员,做过小区保安,每份工作工资都不高,但胜在不太累。可深圳的物价一年比一年高,房租一年比一年涨,念念的奶粉钱、学费、补习班的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和阿芳身上。阿芳在发廊的工资也不高,两个人加在一起,刚刚够一家三口的口粮,一分钱都存不下来。

    那些年林建国最怕的就是生病,不是怕自己生病,是怕念念生病。念念体质不好,一到换季就感冒发烧,每次去医院都要花好几百,甚至上千。有好几次念念发高烧,林建国半夜抱着她去医院急诊,坐在输液室里看着吊瓶一滴一滴往下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一样,又疼又慌又无助。他口袋里没有多少钱,有时候连医药费都凑不齐,要跟工友们借。借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开口了。

    他开始后悔了,不是后悔来深圳,是后悔没有早一点认清现实。他用了那么多年去追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诗人,以为自己注定不平凡,以为自己的人生应该波澜壮阔。可到头来他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扛过水泥、搬过货、在流水线上站过十二个小时的普通人。他的诗没有改变任何事情,没有让他变得富有,没有让他变得成功,甚至没有让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痕迹。

    那些诗,那些他曾经视若珍宝的诗,后来怎么样了?他不知道。也许被他妈收在老家的某个柜子里,也许在搬家的时候被弄丢了,也许在某一天被当作废纸卖掉了。他想,也许这就是它们的归宿,和他一样,被生活磨损,被时间遗忘,最后悄无声息地消失。

    没有人会记得他写过诗。没有人会记得他也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所有人看到的,只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腰不好的、为了碎银几两四处奔忙的中年男人。

    二〇一〇年,林建国四十七岁,阿芳的头发开始白了。

    那一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林建国一辈子都不愿意再回想的事。阿芳被查出有乳腺方面的疾病,需要做手术。手术费加上后续的治疗费用,前前后后花了将近十万块钱。十万块钱对当时的林建国来说,是一个他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了,不到三万块。他跟工友们借了一些,跟老乡们借了一些,阿芳的娘家人也凑了一些,可还是不够。最后他想到了老家的父母,犹豫了很久,还是打了那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他妈,声音苍老了很多,也小了很多,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林建国说了阿芳的情况,说了需要钱,说了他会还的。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他以为他妈已经把电话挂了,然后他听见他妈说:“你等着,我让你爸去取。”

    过了两天,钱到了,两万块。林建国去银行查的时候发现卡里多了一笔钱,两万整,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盯着那行数字看了很久,忽然想起二十五年前,父亲也是这样把钱塞进他手里,新旧不一的钞票,皱巴巴的,带着一股旱烟的味道。

    他站在ATM机前,弯着腰,一只手撑着机器,一只手捂着眼睛,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阿芳的手术很成功,恢复得也不错,但不能再在发廊工作了,因为发廊的染发剂和烫发水对康复有影响。她就在家里接一些手工活,串珠子的、糊纸盒的、缝玩偶的,一个月能挣几百块钱,不多,但能帮补一点是一点。

    林建国那时候在一个小区当保安,白班夜班两班倒,一个月工资三千出头。三千块钱在深圳能干什么呢?交了房租就剩一千多,加上念念的学费和阿芳的药费,每个月都是紧巴巴的,经常到了月底就连买菜的钱都要算计着花。

    念念那时候十岁了,上小学四年级,成绩不好不坏,中等偏上。她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从来不跟同学攀比,别人穿名牌运动鞋她穿几十块钱的帆布鞋,别人用漂亮的文具盒她用塑料袋装笔,别人周末去少年宫学钢琴学画画她就在家帮妈妈做手工活。但她有时候也会不高兴,比如有一次学校组织春游,要交一百二十块钱,她回家跟林建国说了,林建国没吭声,她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眼眶红红的,咬着嘴唇说:“爸,我不去了,春游也没什么好玩的。”

    林建国看着她,心里像被钝刀割一样。他想说“爸给你钱,你去”,可他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他口袋里真的没有一百二十块钱,那个月的工资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钱要留着给阿芳买药,一分都不能动。

    那天晚上念念睡了以后,林建国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了很久的烟。深圳的夜空看不到几颗星星,灯光太亮了,把星光都淹没了。他仰着头看着那片灰蒙蒙的天,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他想起了秀兰,想起了那封只有一页纸的信,想起了“建国哥,你要好好的”那八个字。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父亲把钱塞进他手里时转过身去的背影,想起了那个背影有多宽厚,又有多孤独。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那个坐在县城楼顶上写诗的少年,想起了他写的那些句子,想起了他曾经相信过的那些关于远方的、美好的、闪闪发光的东西。

    然后他想起了一段话,不知道是很多年前在哪本书上看到的,还是自己某一天忽然从心底冒出来的。那段话不长,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了他的骨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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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刻想起这段话,也许是时候到了,也许是那些积攒了太久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也许只是一个男人在某个普通的深夜,忽然被自己的影子吓到了——他认不出自己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个沉默的、疲惫的、为了碎银几两奔忙到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

    他把烟头掐灭在栏杆上,那一点火星在黑夜里闪了闪,然后彻底熄灭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不快不慢,不好不坏,像一条浑浊的河,看不清源头,也看不见尽头。

    念念上初中的时候,阿芳的病又犯了,这次是复发了,比上次更严重。医生说需要再次手术,而且术后要进行长期的化疗。林建国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小区的保安亭里值夜班,电话那头阿芳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即将面临第二次大手术的人。她说:“建国,没事的,上次不是也挺过来了吗?”

    林建国握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他的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嗯,没事的,有我呢。”

    挂了电话他坐在保安亭里,外面下着雨,深圳的夏天总是多雨,雨水打在铁皮棚子上噼里啪啦地响,像有人在头顶撒了一把又一把的豆子。他呆呆地坐了很久,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会儿是阿芳的笑脸,一会儿是念念的小脸,一会儿是老父亲佝偻的背影,一会儿是自己二十岁那年写在笔记本上的那行字——“我要去深圳。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那行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隔着将近三十年的光阴,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第二次手术花光了他们仅有的一点积蓄,还欠下了新的债。阿芳出院以后瘦了很多,头发也开始掉了,那是化疗的副作用。她本来就瘦,这下更瘦了,颧骨高高地突出来,眼睛显得特别大,大得有些吓人。她还是很爱笑,但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皮肉像是松垮垮地挂在骨头上,让人看了心里发酸。

    念念那年初三,正要中考。她成绩比以前好了,可能因为懂事了,知道家里不容易,学习比以前用功了很多。她每天晚上都学到很晚,趴在客厅那张折叠桌上做卷子,头顶是一盏二十瓦的节能灯,光线昏黄昏黄的,照得她的侧脸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林建国有时候半夜起来上厕所,看到她还在看书,就轻声说:“念念,早点睡吧,别太累了。”

    念念抬起头,冲他笑一笑:“爸,没事,我再做两道题就睡。”

    林建国点点头,转身回屋,关上门,在黑暗里站了很久。他想走过去摸摸女儿的头,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对不起让你生在这样的家里,对不起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对不起连你春游的一百二十块钱爸爸都拿不出来。可他说不出口,那些话堵在嗓子眼里,沉甸甸的,像一块石头,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念念后来考上了高中,不是最好的那所,但也不错,在龙岗那边,离家很远,要住校。林建国送她去学校的那天,帮她把铺盖扛到宿舍楼,六楼,没有电梯。他扛着铺盖爬上去的时候腰又开始疼了,疼得他直冒冷汗,但他咬着牙没吭声,一层一层地往上爬,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到了宿舍他把铺盖放好,帮念念把床铺了,把东西归置好。念念站在旁边看着他,忽然说了一句:“爸,你腰疼就别搬了,我自己来。”

    林建国愣了一下,直起腰来看着她,想说“没事”,可话还没出口,念念已经走过来接过了他手里的被套。她低着头叠被子,动作很快很利索,像一个早就习惯了照顾自己的孩子。

    林建国站在一旁,两只手不知道放在哪里好,就在裤子上来回地擦。他看着念念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把床单抻得平平展展,把枕头放在床头靠窗的位置,然后转过身来对他笑了笑:“爸,你回去吧,我自己能行。”

    那个笑容很好看,像阿芳年轻时候的样子,眼睛弯弯的,像两道月牙。

    林建国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宿舍。他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从窗户往下看,楼下是熙熙攘攘的新生和家长,拎着大包小包,脸上带着或兴奋或疲惫的表情。他看了几秒钟,然后转身下楼,一步一步地,腰还是疼,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忽然觉得没有那么疼了,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像冰面上裂开了一道缝,有暖流从裂缝里涌了出来。

    他想,念念长大了,比他强。她不会像他一样,用大半辈子的时间去追逐一个虚无的梦,然后在现实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她会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找一份正经的工作,过一个安稳的人生。她不会写诗,但这没关系,诗又不能当饭吃。

    诗又不能当饭吃。这句话他不知道在心里说过多少遍了,可每次说的时候,心都会微微地疼一下。

    阿芳走的那天,是二〇一八年,一个很普通的秋天。

    那天林建国在保安亭值白班,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手机响了,是念念打来的。念念那时候已经上了大学,在省内的一所二本院校读中文系,她选这个专业的时候林建国有些意外,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他知道,念念选中文系,也许跟他当年写过的那些诗有关系,也许没有,他不想自作多情。

    电话那头念念的声音很急,很慌,带着哭腔:“爸,你快回来,妈她……”

    林建国没等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跟同事交代了一声,骑着电动车就往家赶。一路上他闯了两个红灯,差点被一辆货车撞上,司机摇下车窗骂了一句很难听的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见。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一定要快一点。

    可他赶到家的时候,阿芳已经走了。

    她就躺在客厅的那张旧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子,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眼睛闭着,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好梦。念念跪在沙发边,握着她的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念念的哭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

    林建国站在门口,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也迈不动。他看着阿芳的脸,看着那张他看了将近二十年的脸,忽然觉得不认识她了。她怎么这么瘦?她的头发怎么掉得这么厉害?她的皮肤怎么皱成了这个样子?他每天都跟她生活在一起,可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再仔细看她了?

    他走过去,在沙发边蹲下来,握住阿芳的另一只手。那只手冰凉的,没有一点温度,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指腹上有厚厚的老茧,是这些年做手工活磨出来的。他把那只手贴在自己脸上,闭上眼睛,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一滴一滴地落在阿芳的手背上,落在那条旧薄毯上,落在念念垂下来的头发上。

    他想说点什么,想说“阿芳你辛苦了”,想说“这辈子我对不起你”,想说“你在那边要好好的,别太累了”。可这些话和二十年前一样,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只是握着她的手,蹲在那里,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只有眼泪不停地流,流了很久很久。

    后来念念不哭了,站起来去厨房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建国面前。她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说:“爸,你喝口水。”

    林建国抬起头看着她,忽然觉得念念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大到可以在这种时候反过来照顾他了。他想说“念念你坐下,让爸抱抱你”,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接过那杯水,一口一口地喝,水是温的,不烫不凉,就像阿芳这个人一样,从来不会太热烈,也不会太冷淡,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让人安心一辈子的温度。

    阿芳走后,林建国老得很快。

    他的腰更差了,有时候疼起来连站都站不稳,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腰椎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再不手术的话可能会瘫痪。他没做手术,不是不想做,是没钱做。他换了一份更轻松的工作,在城中村的一个小超市当理货员,工资低了不少,但勉强够他自己一个人生活。

    念念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工作了,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文案策划,工资不高,但至少能养活自己。她每个月会给林建国转一笔钱,不多,几百块,有时候是一千,备注永远是两个字——“买吃的”。林建国每次收到转账心里都不是滋味,他想说“念念你不用给我转钱,你自己留着花”,可他收了钱以后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这句话,好像说了就显得矫情,不说又憋得难受。他有时候想,要是阿芳还在就好了,阿芳最会说话了,阿芳能把所有让人难为情的话都说得妥妥帖帖的。可阿芳不在了。

    他有时候会翻出阿芳的照片来看,照片不多,就几张,都是年轻时候拍的。有一张是在发廊门口照的,阿芳穿着一条碎花裙子,站在那盏红白蓝三色的转灯下面,手搭凉棚挡着太阳,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还有一张是念念满月的时候照的,阿芳抱着念念坐在出租屋的床上,穿着一件粉色的睡衣,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脸上的肉还没消下去,圆鼓鼓的,看起来特别年轻,特别有精神。

    他把这些照片夹在那本《远方的召唤》里,翻到哪一页就夹在哪一页,所以每次翻开那本笔记本,他都不知道会看到阿芳哪一年的样子。有时候是碎花裙子的阿芳,有时候是粉色睡衣的阿芳,有时候是那件红色毛衣的阿芳。每一个阿芳都在笑,笑得那么好看,好像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苦,好像这二十年的艰辛和病痛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底下,每天都枕着它睡觉。

    后来有一天,念念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公司要搞一个什么“员工关怀计划”,让员工把家里的老照片扫描上传,做成一个电子相册。念念问他家里还有没有老照片,她想看看。林建国说有的,然后就翻箱倒柜地找,从柜子最底下翻出一个旧信封,里面装着一些更老的照片——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有一些是在化肥厂拍的,穿着蓝色工装站在机器前面,头发乌黑浓密,下巴微微扬起,眼神里全是不服输的倔强;有一些是在老家拍的,站在田埂上,身后是无边无际的稻田,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他穿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一只手插在裤兜里,笑得张扬而放肆。

    还有一张,是他坐在县城的楼顶上拍的,手里拿着那本《远方的召唤》,低着头好像在写什么。这张照片是谁拍的他已经不记得了,也许是厂里的同事,也许是秀兰。照片里的他那么年轻,那么专注,那么心无旁骛,好像整个世界都和他没有关系,好像他笔下的那些字就是他的全部。

    他拿着这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指都开始发抖。他看着照片里那个少年的侧脸,看着那本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看着那些他曾经以为会改变他一生的字,忽然觉得一切都像一场梦,一场很长很长的梦,长到他几乎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他把这些照片一张一张地拍下来,用微信发给了念念。念念收到以后回了一条很长的语音,他点开听,念念的声音带着一点哽咽:“爸,你年轻时候真帅。”

    他听了这句话,忽然就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他坐在那张旧沙发上,就是阿芳走的那天躺过的那张旧沙发,手里攥着手机,听着女儿带着哭腔的语音,窗外是深圳永远不会停歇的车声人声,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条细细的金色的河流。

    他想,也许这就够了。也许这辈子,就这样了。

    他慢慢地站起来,腰又疼了一下,他咬咬牙忍住了。他走到那面破旧的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人——头发花白,两鬓的霜色像冬天的初雪,脸上的皱纹从眼角蔓延到嘴角,像一张被揉皱了又试图抚平的纸,眼睛浑浊了,眼袋耷拉着,嘴唇干裂起皮,下巴上冒出几根白色的胡茬,整个人佝偻着,像一棵被风吹歪了的老树。

    他看着镜子里那个人,那个人也在看着他。他忽然想起了一段话,那段他不知道在心底默念过多少遍的话,那段话像一条河流,从他二十岁流到了现在,从那些滚烫的诗句流到了满脸沧桑的今天:

    “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把这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念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的声音哑了,像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断了,他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哭得无声无息,就像一个普通人哭的时候那样,不惊天动地,不歇斯底里,只是肩膀一耸一耸的,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压抑的呜咽。他哭了很久,久到窗外的阳光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屋子里的光线从明亮变成了昏黄,久到他觉得自己把一辈子没流完的眼泪,全都流了出来。

    最后他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他转过身,走回那张旧沙发前,坐下来,拿起手机,给念念回了一条语音。

    他想了很久,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说了一句:“念念,爸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放下手机,他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耳边传来楼下小贩的叫卖声、远处工地的施工声、隔壁邻居的电视声,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嗡嗡嗡的,像一条浑浊的河,不急不缓地流淌着。他就躺在这条河里,像一个普通的、微小的、不值一提的浪花,翻涌了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没有人会记得他曾经翻涌过。

    但那又怎样呢?他想,至少他翻涌过。至少他在二十五岁那年的春天,背上行囊坐上那辆开往深圳的长途汽车时,他的心里是滚烫的,他的眼睛是亮的,他的血是热的。至少他曾经相信过远方,相信过梦想,相信过那些闪闪发光的、美好的、不切实际的东西。

    至少他爱过,也被爱过。

    这就够了。

    窗外,深圳的夜幕又落下来了,万家灯火,璀璨如星河。林建国在那片星河里闭上了眼睛,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好梦。

    梦里,他还是那个坐在县城楼顶上的少年,手里握着笔,低着头,在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上一笔一划地写着:

    “我要去远方。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风吹过来,热热的,活活的,催着他往前跑。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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