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百陵的回忆7:悲凉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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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楼顶一路打到顶层办公室,又从顶层办公室打到了顶楼大会议室,我们在顶层的各大区域进行着激烈交战。为了防止傀儡师因为胆怯而逃跑,我当着他的面杀死了椿木一马,并将椿木一马切成了好几块。这样的残忍,自然是激怒到了傀儡师。作为一个父亲,看着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在自己眼前被这样残忍地杀害,岂能忍受这样的暴行?他顿时暴怒!
“啊!!!你竟敢杀了我的儿子!不可饶恕!我要在你死后把你的尸体做成玷污者的眷恋物!我还要找到你爱人的坟墓,将她也做成傀儡!让她和你的肉身一起被玷污,死后也休想安宁!”
他在无尽的怒火与痛苦中与我战斗,完全看不到一点狡诈多变的样子。他已经被怒火冲昏了头,不顾一切地想要杀了我,就像我当时失去卡娜铃兰时的那样。我们两个此刻都成了疯狗,都呲着獠牙要撕碎对方。他和我一样了,但是仅仅是这样还不够。为了让他能感受到与我一样的痛苦,我还得摧毁他最后能挂念的人。
在一个巧合的点上,我误打误撞来到了电梯井前面。我知道,椿木一马的未婚妻正坐着电梯下楼逃离。于是我一剑斩断了电梯门,又无情的两剑斩断了电梯的钢索。电梯飞速坠落,直至轰的一声,一切又归为了寂静。想必,椿木一马的未婚妻在电梯内已经摔了个粉身碎骨了。
失去了儿子,又失去了儿媳妇,他顿时化身凶猛的野兽,发了疯似地和他那些傀儡一起来攻击我。他现在可不在乎他那所谓的规则了,他现在只想弄死我。我和他一样,我们的目标都是彼此。不过,他只是一时的仇恨,而我则是一生的仇恨。积怨已久,已如饥渴难耐的野兽,需要释放它的野性。杀戮,正是最好的方式。夺去仇人的生命,是这只野兽唯一想要做的事情。
一轮惨烈的交战之后,这时傀儡师已是风中残烛,他所有的傀儡都被我杀得一干二净。当召唤师没有召唤物的时候,那位召唤师就是待宰的羔羊。这一幕似曾相识,过往的影子投射在了我们身上。熟悉的局势,但不是熟悉的人。
在一轮近距离交锋之后,我靠魔剑的及时提醒,我反击了他能缴械的一击,但结果是我们两个都缴了对方的械。现在,是真男人之间的一对一较量。我与他都是手无寸铁,于是都便抡起拳头进行肉搏。已是中年快老年的傀儡师不及年轻体壮的我,我的出招速度与力量在他之上。即便傀儡师手法精炼、体术高超,但也架不住我拳拳重击、出拳迅猛。我和他的每一拳、每一脚都是在将怒气与怨恨撒在对方身上,所以每一击我们都几乎使出了全力。
“去死!”
“死ね!”
肉搏之后,我们快速拉开身位,各自去取各自的兵器。取回兵器之后,傀儡师对我说出了一句语重心长的话。
“站在这里,我才意识到,你和我一样,都试图营造一个幸福的生活。”
我冷笑一声,往地上吐了口嘴里的鲜血。
“可我们都毁了彼此的一切,不是吗?”
最后的决斗,我和傀儡师在怒火与仇恨之中爆发出全部的实力,用最猛烈、最残忍、最威武的方式去杀死对方。我们都渴望着胜利,渴望所仇恨之人带着各自心中的仇恨和痛苦离开这个世界。就像我最喜欢的办事风格一样,斩草除根要弄得一干二净。很显然,我和他是一样的想法。
令他可惜的是,最后的胜利者是我。我最后斩断了他一条胳膊、一条腿,还用魔剑刺穿了他的胸膛,而且顺带斩碎了他的鬼面。斩碎鬼面时我看清了傀儡师遍布疮痍的脸,还有他那绝望的眼神以及他眼角的泪水。若不是他死在了窗边,我也许还能再补上一剑,将他斩首。做完这些,我以为他死了。
但我还有些不放心。
当我抬头向楼下看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傀儡师后背的几个鬼手正在外墙上攀爬着,它们托举着傀儡师一步一步往楼下走。那一瞬间,我感觉到极大的不甘与懊恼,我非常后悔没能补刀。我发了疯似的拿起周围的东西向傀儡师砸去,试图将他砸落到楼下摔死。可我那番举动只是无奈的宣泄罢了,我根本仍不到傀儡师的身上,他也根本不可能会被我扔的东西砸下去。
傀儡师在下楼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我,我们两个对视了片刻。我能看到他眼中的绝望、无奈、悲伤,还有一丝迷茫。我的眼神中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也没机会知道。再坚强的男人也有落泪的时候,傀儡师的泪水也许自打他儿子惨死时就没停过;我的泪也是,自打卡娜铃兰和岚儿离去,我的泪也没停过。我曾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痛哭,也许他也会像我一样吧。
傀儡师重伤着离开,失去了他所拥有的一切。这一瞬间,这世上又多了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我的复仇到此结束了
我夺去了我仇人的一切,我毁掉我憎恶的一切,可我却感觉不到一丝的喜悦。复仇之后我只感觉心中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虚无霸占了我的内心,将我最后一丝魂魄吸去。复仇之后,她和岚儿也不会回到我身旁,我那痛苦不堪的生活也不会发生半点改变。一切都已逝去,就连支撑我的仇恨也逝去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一切都已经凋零了。
我坐在顶层的老板专属办公椅上,仰望着天花板破出了一个大洞外的天空。天空中烟火绚丽、火树银花,漫天都是喜庆,都是团员。可在我眼中,我好像看不到这烟火的美,我眼中的世界已经彻底失色。
“现在我还有什么呢?这条命?我手里的武器?还是我那空荡荡的房子?仇算是报完了,人也算是杀了,虽然杀的不对,但达到我预期的效果了。我的仇人将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度过每一天的煎熬,那比死了都难受!”
我看着我沾满鲜血的双手,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可是我又得到了什么呢?我做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她吗?可她希望我这样做吗?我不是答应好她好好生活的吗?我又毁约了!我又一次伤害了我最爱的人。这一切好像只是我在宣泄愤怒而已。我好像背离了一切,我脱轨了!我毁掉了一切!”
我捂住心口,觉得心里一阵难受。
“为什么我的心这样难受呢?为什么我再也看不到生活的色彩了?我为什么活着?我为什么战斗?为什么?我已经遗忘了我已经死了!死在了过去。那现在的我又是谁呢?我还是那个她深深爱着的齐百陵吗?谁来告诉我答案?”
我陷入到苦恼之中。我在虚无之中什么也感受不到了,我不由得害怕恐惧起来。就像我小时候怕黑不敢走暗巷一样。我真正害怕的失去又再度降临到我头上。
这次,我失去的是自我,是那个名叫齐百陵的男人。
“谁来告诉我答案?!”
但是谁也没有来。
一开始我是独自一人,到了结束还是我独自一人。我曾遇到的一切仿佛不曾来过,仿佛这路上只有我一人来过。原本我还有些东西可以留在手心中,可现在我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我从未觉得生活有这般无意义,复仇之后的每一秒对我来说都是煎熬。我的心中曾有着希望,但它已随着我的堕落而永沉深渊。
很快,前来处理这起事件的人们到了。首当其冲的,是我熟识的UPPF那帮人。他们拿枪指着我,我并未反抗,扔下手中的武器接受他们的拘捕。此刻的我,就连反抗的心思都没有了。疯狂早就逝去,同我拥有的那些一切。
在我被强制击晕之前,我见到了一个特殊的人。碧蓝世界的老板,碧蓝苍穹走入现场,拦下了准备执行击晕的UPPF成员。碧蓝苍穹对着我笑了笑,接着掏出一把手枪,对我说:
“都市传奇齐百陵,想不到你竟然拥有这么强大的实力。而且,你手中的魔剑长得有些俊俏,很让我喜欢啊。”
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告诉他:
“要拿你随意拿去。”
碧蓝苍穹笑了笑,告诉我:
“不,小孩子才会做选择,你和那把剑我都要。”
我一脸惊愕地问:
“你说什么?!”
碧蓝苍穹用手枪将我击毙,我那时“死”在了那里,对外传出的消息都是我阵亡在源能核心绞肉机现场。可只有我和内部人员知道,我并没有死,而是被碧蓝世界在暗中以高价买下了。至于买我这个生无可恋之人的原因,就是贪图我体内与所谓X能量融合的血液,因为我在X事件当中靠魔剑吸入了大量的X能量,所以我的血液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对于碧蓝苍穹这个不肯放过任何一个掘金洞的人来说,我是他绝对不能错过的大宝贝。
被碧蓝苍穹囚禁在实验室中的那段时日,我本想着找机会自杀,反正我那时已经是生无可恋了。可我转念一想,那样太对不起卡娜铃兰了,于是我就打消了这个想法。碧蓝苍穹这人比较仁慈,他觉得不能把我关在实验室里养,就决定改变策略,选择跟我谈了笔交易。
碧蓝苍穹买通一堆人,给我打好了关系,又给我弄来一个身份:地平区东洋墟居民陈思成。碧蓝苍穹给我开出条件,可以让我以这个身份得以重返都市,但是代价就是笼中之鼠一般的生活。
我要活在碧蓝世界指定的区域之中,不得逃跑、不得胡作非为、不经允许不能战斗、不得吃碧蓝苍穹本人讨厌吃的西红柿;还要在碧蓝世界指定委派的工作岗位上班,不得辞职,不得反抗上司,要老老实实地工作,并且每周都要去指定的献血地点献一定的血,为了辅助碧蓝世界研发新科技。
我答应了碧蓝苍穹,出于多方面因素。
说真的,这样的生活属实是令我觉得憋屈。我感觉就真的跟活在笼子里一样,每日被人监视,做事都要小心翼翼,跟脾气不好的上司交往还不能顶嘴,这完全不是我的风格。最重要的是,他不让我吃西红柿!西红柿炒鸡蛋可是卡娜铃兰生前最喜欢吃的我做的菜!可为了我这条小命,为了能兑现我跟她留下的约定:“好好生活”,为了我还稍稍有点能期待的未来,我选择忍耐。
但其实,这样的生活也不算太糟。我还有个奔头,起码不会像儿时那样迷茫;我还有个能住的地方,起码没有风餐露宿;我还有生活下去的动力,总比我那时死了要强一些。虽然我很想她和岚儿,但我想我好好活着也许比见她们更值得让她们娘俩开心。
到了这里定居之后,生活的确变得不大一样了。没了以前的危机四伏,我还有点不适应。这里的问题大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而非像以前一样用刀剑武术。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想带我来这里,这里生活的确舒适,但缺少几分我说不出的温馨。我以前为了复仇,从来没细细感受过这里的生活。我现在真觉得那时的我愚蠢至极,忽视了那么多的美好,但所幸上天还给了我一次重来的机会,让我有缘感受到这些我曾错过的美好。
对啊,我曾错过了那么多啊!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在笼中之鼠的生活之中,最值得我高兴的事,那就是种花。碧蓝苍穹对我种花的行为表示不屑,这事上不屑于管我。我种花的技巧还是不还熟练呀,一开始的十五盆花让我不小心弄死了七盆,真是有够可怜的。要是那位园艺大师还在,我免不了要挨说道几句。这种最低级的错误我竟然还犯,真是有够让人恼火的了。当我种花的时候,我能感受到曾经那份熟悉的纯真。那份纯真令我感动,那是我为数不多能笑出来的时候。
我每天一顿早饭,一顿午饭,一顿晚饭,每天照顾三次花,还得给人看小区,晚上还得去小马哥那里喝个通宵,这一天说过去就过去了。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可以说实在混,但我就喜欢这么混。
不过有些时候,我会改变我的作息习惯,开始健康又勉强说得上是快乐的一天。好好护理花,跟老板请个假去公园走走,逛逛街,溜达溜达放松下精神。一天过完,回到家看会电视,看看我最爱看的音乐节目。要不是我没买吉他,我这时定会对着夜空弹奏一曲。这样的一天过完,稍有疲累的我躺在床上,进入梦乡前我会感觉到久违的舒心与快乐。
因为这样的生活,就像她活着时那样
轻松而又愉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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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魔法小说之重生一百次了,强一点很正常吧? 齐百陵的回忆7:悲凉的传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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