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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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被班主任叫去级室后,建萍和少华之间相处就多了几分顾忌,不再像以前那么自然,两小无猜。
人有时挺奇怪的,当一种关系已经习以为常,反而没那么多心思想其他。现在给班主任点破,打破了这种关系的平衡,反而让他们经常会往男女关系那方面想。刚开始他们都怕逾越分际,注意和对方的接触,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交集。可是同一个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又怎么能避免得了?远的不说,就是周末快到了,建萍怎么回家,要不要继续坐少华的车尾?
为了此事,少华专门找廖仕壮同学谈过。廖仕壮快人快语,直接就说:“怕什么,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坐车尾怎样了?明人不做暗事,他们爱怎么说让他们说去。”廖同学的话,激起了少华内心的豪气,他本来就是不拘小节的人,被廖仕壮一鼓劲就更加觉得气定神闲起来。
少华已经打定主意,车照骑,人照载,除非建萍不想坐。一想到建萍,他内心又开始打起了退堂鼓。是的,就个人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在乎同学们的流言蜚语。但却要考虑建萍的感受,她是否同样不在乎?女孩子脸皮都比较薄,还是算了吧!少华想到了鸿明,他也是铜锣村的,找他载建萍回去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中午吃完饭,少华破天荒不上教室学习,他已经约好鸿明到运动场见面。鸿明吃完饭就到了运动场打篮球,少华来到,鸿明把球传给他,说:“要不要来一场。”
“来就来吧。”少华接过球,一个漂亮的三步上篮,篮球擦着篮板进了网兜。两个少年开始围着篮球转,球在他们的手上跳跃滚动,时不时就有一个精彩的穿针,引得对面教学楼的同学站在走廊观看,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
两人边打球边聊天。少华把最近因为搭建萍上学而产生的风波简单的陈述了一遍,完了,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鸿明,就是希望他能搭建萍回家,反正大家都是同村的。鸿明接住球,停下来。沉默了一阵说:“搭她回去不是问题,问题是我家比较近,我到家了,建萍还没到家,剩下那一段路怎么办?让她走路回家?”
“你说的倒也是,这样吧,剩下那一段路就由我载她。”少华咂咂嘴说。
“这样的话又何必这么麻烦?你就直接载她回家不行吗?”鸿明不解地问。
“我倒没问题,只是怕建萍女生脸皮薄,被同学说得不敢坐我的车。”
“你都不怕我胖压坏你的车,我怕什么。”一个清脆的女声从身后响起。
少华和鸿明诧异地转过身,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建萍已经来到了他们的身后。她是在被同学们的欢呼声吸引到走廊后发现他们的。
女生泼辣起来,男生都逊色几分,这也是她的性格,做事风风火火的。虽然没做之前也会犹豫,甚至会想很多,但一旦决定了,就会立即去干。这可能是她小学多年担任班长养成的习惯。少华也是想到就干的人,最近却有时决定了也未必立即去做,他要缓一缓,考虑更周全才行动。这就是他经历了这一小风波后学到的东西。
现在好了,问题就这样顺理成章给解决了。少华一身轻松,对鸿明说:“来,我们再打一会。”
建萍站在场边成了忠实的观众,看到漂亮的进球就使劲鼓掌。有美女在旁边喝彩,两少年打得更起劲。只见他们身手矫健,球身娴熟,篮球在他们的手上变成一只温顺的猫,黏在他们的身上。
少华和鸿明的球技是五年级的寒假,邓老师和青芸去爬山回来后,见他们在小学的球场打球时教的。一年多来,只要有空,他们都会在球场挥汗如雨,日积月累,终有所成。
周六下午放学铃一响,少华便冲出教室,推着车来到校门外的榕树下,等了半晌,建萍才从校门出,跚跚而来。见少华已经在等她,脸含笑意,加快脚步向他走去。披肩的长头发随着身体上下律动。
少华见她来到,开玩笑说:“古人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诗句,现在有我们:铃响放学后,人约榕树头。”
建萍坐上车,笑着说:“就你会耍贫嘴,还文绉绉的。”
少华微笑不语,骑着车往铜锣村赶。一周没见家人了,此时他正归心似箭。
车过石仔桥向左转就是乡道,车轮碾过还没铺沥青的泥路发出“沙沙”的声音,犹如春蚕咀嚼桑叶,熟悉而亲切。只要过了石仔桥,少华就感觉回到家乡了,听到“沙沙”声,内心特别踏实,久违了,铜锣村。
乡道沿着河边走,时不时能看到河边的青翠鸟掠过水面,就在掠水的一瞬间,嘴里就叼着一条小鱼,鱼的尾巴还在不停的摆动。读小学的时候,少华经常在河里玩水,捉鱼。青翠叼的小鱼本地人称作河败鱼,反应敏捷,很难捉到,这小鸟却如囊中探物般容易。那时他就望着这小鸟出神,追着它到处走,希望有奇迹发生,青翠鸟不慎落入水中,给他捡到。只是这种奇迹到现在都没有发生过!
青翠鸟的抓鱼本领吸引了少华的目光,追随着它的矫健的身影,一时入了迷。
“小心骑车。”建萍尖叫着,声音紧张急促。
少华回过神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路沿上,好险,再晚点就连人带车冲进河里了。建萍把持不住,身体往前倾,急忙抱住少华才避免了摔到地上的危险。
建萍跳下车,手抚胸口,嗔怪少华怎么骑车不看路,吓得她还剩半条命。少华也给吓得不轻,停好车,坐在路边默不作声。他现在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狂跳。一则是被刚才的险情惊吓到了;另一则却是因为刚才建萍的一抱,让他脸红心跳加速。他现在脑子里乱得很,情绪复杂高涨。他深呼吸了几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都怪那青翠鸟,少华捡起一块石子向簕竹林扔去。扑棱棱,飞出一只小母鸡般大的黄鹤鸟。少华一激灵,捡起石子对准黄鹤继续丢过去,可惜准头不够,大鸟身一斜,一个大拐弯滑翔进了山溪中的密林。
平静下来的建萍看到两眼发光的少华,终于明白他为什么骑车不看路了。冲着少华说:“你真是为了鸟不要命的人,有那么吸引人吗?”
少华讪笑着,说:“你不懂,哪个男孩不喜欢小鸟的。它们自由灵活,想飞去哪就飞去哪,正符合男生渴望到处闯荡的性格。”
建萍惹有所思,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你说的似乎挺有道理,不过也不是绝对的。青芸姐就是想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的人儿,但没发现她养过鸟。倒是你,三天两头就弄一只鸟来养,人家鸟妈妈都不知有多伤心。”
建萍的话带着几分童真,让少华咧开嘴笑了起来,却无以反驳。恢复平静后,他们再次启程,还有一段路要赶,不能逗留太久。这次建萍留了个心,提醒少华注意骑车安全。少华给她频繁的提醒搞得心神不宁,说:“不要这么啰嗦好不好,我会注意安全的了。”
“啪”的一声,建萍打了一巴掌少华屁股,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少华一激灵,脱口而出:“你怎么像我妈一样?”说完便已经后悔。叫她作妈妈,我才没那么笨,少华暗忖。
建萍身一扭,嘟着嘴说:“不理你了,狗嘴里长不出象牙的家伙。”话还没说完,又吓得连忙抱住少华。原来,她的扭动影响了少华,车头急剧摆动了几下。但她的一抱,又让少华的手心冒汗,焦燥难受……
回到家里,姚老妈责怪他怎么比平时晚回家。少华不敢说差点冲进河里,只是说半路车坏了,修车耽误了时间。姚老妈的语气缓和下来,问:“修车用了多少钱?够钱吗?看来每周要多给几块零用钱才行。”
“小毛病,用不了多少钱。”少华只好敷衍说。
生活还得继续,有时善意的谎言比真话好用。躺在床上的少华惊诧于自己说谎竟然脸不红心不跳,还“感悟”出这么实用的生活经验。“唉,少华啊少华,你何时变得这么圆滑世故了呢?”自顾自的小声嘀咕着,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与少华的“圆滑”相比,邓老师显然没有少华的通融。虽然他们之间只相差七岁,但一个是七零后,一个是八零后,有着明显的代差。邓老师读初中的时候是八十年代,那时的农村还相对闭塞,89年台湾歌手费翔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一曲《冬天里的一把火》红遍了大江南北,很快大街上就流行费翔的红色夹克,长头发。少华这一代出生后就没怎么饿过,虽然还是缺油少肉,但啃蕉树头是从来没试过的。而且已经确立了进一步开放的总方针,大量的外来文化涌进,也开阔了他们这一代的视野,对于生活的一些问题不再死钻牛角尖。人活得相对比邓老师这一代自我很多。
邓老师这段时间都和秀梅在一起,作为情信的传递者,他有更多的机会和她见面。每一次见面后,秀梅都邀他去自习室学习。他们都是穷家的孩子,出去逛街都是奢侈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句名言“无事不逛街,逛街必有损失。”于是自习室便成了他们最舒服的所在。在这里,环境优雅,掩映在绿树红花中的自习室,在漫射着柔软昏黄的路灯下,显得格外宁静温馨。温馨,是秀梅散发出来的,邓老师刚好感受到了。
这段时间,邓老师几乎忘掉了青芸带给他的痛,每天按时起床,晨读,跑步,上课,晚自习。只是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两眼空洞地望着天花板,不觉已泪湿枕巾。他知道,暂时还做不到心如止水般的平静,时不时还会浪高风急,暗流汹涌。欣慰的是秀梅竟然不知他失恋,还一再追问嫂子是何方人氏,姓什名谁。不知也好,省得她可能又热心过度,一次发烧她都把他照顾得像老母鸡保护幼仔那样,失恋了,岂不是整天围着他转,那样的话,就真搞出笑话了。邓老师很亨受现在这种状态,不远不近的,相处着舒服。
他很感激秀梅这段时间的陪伴,庆幸有这个半路捡来的妹妹。看来好心人还是有好报的嘛!相处多了,邓老师已在内心认了这个妹妹,有时血缘不一定是亲情的纽带,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的那个人往往是你一生中最忘不掉的人。
时令已到深秋,天气慢慢开始转凉,昼夜温差大,晚上已有些寒意。看着身边的秀梅还穿着洗得发白的单衣,邓老师内心忽然一颤,生活的窘迫曾经也让他在同学们面前直不起腰。直到初中毕业,他都没穿过运动鞋,冬天也是穿一双塑料凉鞋。最怕的就是排队打饭,冻得已经开裂的开脚,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不堪回首的日子。
现在哥哥和嫂子已经在装修行业站稳了脚根,有了一席之地,零用钱也开始宽松起来,加上自己又去做家教,吃穿用度都自由了很多。自己的嫂子同时也是秀梅的姐姐,平时寄钱来都是平均每一人份,可是秀梅节俭惯了,总是把钱省下来,给家里的爸妈寄去。还不忘叮咛两老要吃好穿好。
“今天晚上不学习了,我们出去逛街吧。”邓老师把笔一放,对秀梅说。
秀梅抬起头,疑惑地看着邓老师说:“今晚怎么突然有雅兴去逛街了?你买彩票中奖?”
邓老师不作解释,拖着秀梅就往外面走。他现在内心暖烘烘的,同时也觉得特别自豪。他要带妹妹去买几件合时合体的衣服。有能力关心别人其实也挺幸福的。
大街上华灯初起,天还没黑透,已经有市民三三两两出来散步。邓老师发现散步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步履匆匆。他们或者刚下班,赶着回家做晚饭,或者是去赴晚宴。食在粤州真的是名不虚传,每当夜幕降临,美食一条街就客如云来,各式美食应有尽有,各种消费阶层都能找到适合他们消费能力的美食。
邓老师指着前面的海鲜城说:“秀梅,总有一天,我们也要像里面的客人一样,衣着光鲜,觥筹交错,优雅地坐在里面,品尝海鲜的鲜美。”
秀梅一脸神往地看着里面的客人,说:“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海鲜呢!希望真如你所说的那样,坐在里面大快朵颐。”
其实邓老师也没吃过海鲜,来粤州一年多,只出去吃过一次东西。那天是做家教的孩子学习成绩进步了,家长为了答谢他,请他去喝茶。以前读中师的时候就听同学们聊过喝茶,当时就听说有很多东西吃。真正进了酒家,才惊诧于糕点的丰富,名为喝茶,实质是吃糕点和各类精致的食品。想到那次喝茶,茶点的丰富真的让他大开眼界。像秀梅和自己都是贫苦家庭出身的穷学生,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真的没机会上茶楼!不过,一切都会有的,对于未来,邓老师还是挺乐观的。想到这里,邓老师语气坚定地对秀梅说:“会有机会的,以后我们也要像城里人那样,有空就上茶楼喝茶,去海鲜城吃海鲜。”
说话间,不觉就来到了一间品牌衣服专卖店前。邓老师踌躇了一下,还是拉着秀梅进了店。店员的服务态度相当好,见到他们进来便笑脸相迎,说:“欢迎光临,两位想拣什么款式的衣服?”
“随便看看。”邓老师点头微笑说。
店员便跟在秀梅旁边,顺着她的目光介绍:“这一款是今秋的新款,你皮肤比较白,穿上去最衬你了。”
邓老师翻看衣服上的标价,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额头冒汗。秀梅注意到了他的神色变化,转身笑着对店员说:“这衣服好是好,只是不太适合学生穿。”顿了顿,对邓老师说:“这衣服都是正装,有点过于严肃,我还是喜欢穿运动休闲类的。”说完,对店员笑了笑,拉着邓老师出了店门。
秀梅笑嘻嘻的几句话,不着痕迹地让邓老师避免了尴尬。既让他有了台阶下,又保护了他的自尊心。
出了店门,邓老师一身轻松,好在秀梅解围,如果她真的选了那套衣服,囊中羞涩的景况就曝光了!现实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原来这世界早已超过了他的想象!本以为自己可以做一次真正的大哥,为妹妹买件像样的衣服,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小愿望实现起来都有些难度。他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努力挣钱,让自己的亲人都过上好日子。
“哥……你怎么就想到为我买衣服了?”哥字拉得很长,很甜。这是秀梅第一次这样称呼他。
邓老师笑了笑,说:“天气冷了你还穿得这么单薄。女孩子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能总是穿得这么寒酸。”
秀梅听到,甜美的笑了起来,像月儿弯弯爬上柳梢头的旖旎,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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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小说之1992,从进城开始崛起 第三十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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