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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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怡回到房间的第一步就是打开小型畅听仪的按钮,幸亏她在餐桌上没有暴露整个小型畅听仪究竟是在干什么的,否则的话三姑差不多与她娘一样,守旧的女性对新思想指手画脚。
只是她比自己娘好上许多而已,起码不会用暴力打他人。
张颖怡坐在床沿边,把自己放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那个小瓶子拿过来,从里面倒出来四粒药片。
张颖怡知道这种药的功效。这些药是用于辅助睡眠的,以前她经常性在农村里睡眠不好,但又舍不得花钱去看大夫。有时候晚上失眠就吃这些药片,虽然苦的厉害,但吃多了还挺管用的。
这些药并不便宜,张颖怡平时舍不得经常吃。
以前她经常去三姑家里玩,所以在这里也留下了一点属于她自己的衣服,但都是以前的,这些衣服的大小也不过是刚刚合适或者是有点收身罢了,她穿起来根本不显胖。衣柜里还有她以前留下来的牙膏、牙刷和毛巾,现在似乎是什么必备用品都没有落下的样子。
张颖怡把衣服挂到了卫生间的衣钩上,然后走进厕所,拧开水龙头洗手洗脸,接着又洗了头。
她洗漱完之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突然觉得这里的空气真是清新的紧,跟外边农村肮脏的环境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张颖怡翻身躺平,望着天花板发呆,不知怎么的,脑海里又闪过了那几年的光景,那段日子真的不太美好。但是现在她心里却是宁静的,伸手打开了小型畅听仪,小块头里面发出了人的声音来,她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内心却是千万匹烈马奔腾。
首先朗读的是西方著名存在主义作家的《第二性》,其中里面有一句经典语录触动她单纯的心灵:“人们将女人关闭在厨房里或者是闺房内,却惊奇的发现她的视野有限;人们打断了她的翅膀,却哀叹她不会飞翔,但愿人们给她开放未来,她就再也不会被迫待在目前”。
张颖怡从小就受到了父亲和母亲的压迫下长大,在压迫下长大的孩子更渴望外面的世界的天空。有的时候他们想要反抗父母的观点,想要反抗旧道德传统的制度,但是仅凭他们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抵抗不来,更是反抗不起来。
或许能说父母是他们背后的经济来源,也是他们活着的意志寄托。如果没有这两位坚强的脊梁,或许他们早就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张颖怡不敢轻易地违逆父母,因为她知道,父母绝对能做出更加残忍的事情来。
慢慢的,她似乎《第二性》给打了毒鸡汤一样,在三姑家的小客房里找到自己以前存放在那儿的纸皮箱,纸皮箱里面的东西不多,但都是从父亲那里偷回来的。稿纸一沓,墨水一瓶,狼毫毛笔一支。墨水都是新鲜的,尝一口都甘甜。
张颖怡在小客厅里铺满了厚厚的纸壳,把纸皮箱摆在中央。当他拿起笔的时候,这夜的月光斜射在稿纸上,刺眼的白点闪闪发光的盯着自己看。她在稿纸上的封面取了几个名字,歪歪扭扭的文字像是在黄页面的稿纸上蜷缩着,但是张颖怡并不知道她这次的稿子要取哪一个名字。
张颖怡的小天地当中就开启了一线生机。
*
起刊大约有五年时间的新兴周刊据点,全屋的气象没有主家那样华丽。摆设陈旧甚至能说得上是简朴,艳丽的盆花摆在窗沿上增加了些许气派。办公桌上有些小巧的摆设,最为明显的还是墨砚和毛笔,桌子的旁边有个暖炉,暖炉前有两把用藤条编织出来的圆椅,背靠着墙。
新兴周刊的主编有一个,同僚的有三个。同僚们基本上有事都不在据点,只有主编博白在这忙活。天气很是阴沉,雪天下很冷,冷空气压低着室内的人,使人的脑细胞最终快要冷静了下来。
博白一个人坐在炉前的圆椅子之上,望着窗外还下起了毛毛细雨,清清冷冷,没有一个人。突然想起来今天早上寄来的稿纸件在桌面上成了一沓,跟着一张张钞票似的。
博白翻开稿纸件,有好几页都是封面大字,隔着后面有好几页的文稿,第一份看起来龙凤起舞的,页面上的几个大字端庄大气,叫做《玉女传》连带上面画着窈窕淑女,手中采摘莲花和荷叶。
博白皱着眉头继续往后看,越看越是觉得有些不妙,这篇文章的文笔实在是不错,但是内容就有点那啥了。尤其是文中提及到了玉女,让他隐隐的产生了一种预感。等他继续看,他顿时吓得手抖了起来。
博白顿时吓得把自己手中的稿纸,反过来拍在桌子上面,嘴巴哆嗦了半天才喃喃自语道:“现在这世道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啊,这是……这是什么?”
他颤巍巍地把那一堆稿纸又翻过来了,第二份书稿《旧日》看着与上一份书稿的书法差不多,里面的内容却是字字诛心,其中摘录有一句:“猪鼠皆为十二生肖的首末之辈,胆小如鼠却机智过头,蠢如蝼蚁却享有饱福;坐居高堂之地喜行中庸之道,腐朽之行,肥为烂果,烂果不得食,静观其变”。
博白看到这里,额头青筋暴起,咬着牙狠狠地骂了一句:“上一句还是说行八字的文人书生,第二句倒是说被帝君压制住思想来办事的高官,最后一段此为末年之大亡,奸事所属烂行,否兴我大清堂!旧年实是!现今如是!明年再是!讥尔辈坐以待毙,甚好!”
当博白阅读到第三份文稿的时候,眼睛不停的在往外跳,喉咙顿时感觉干渴,吞咽口水,耳根子红了一半。突然又心烦气躁,霹雳用手砸在冰凉的藤椅扶手上,他用手背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最后把文稿抛弃在一边,博白站起来走到窗户那里,看着玻璃上模糊而昏暗的倒影,他心里笃骂道:“此书,要不得。”
虽说博白在新兴周刊工作了近四年时间,也算是见识过了许多的事情,可是看到这种文章没能震撼到他,只是认为居然有人会把这样的稿件来寄到他们这个地方来,难道就不害臊吗!
但是文笔特别的强有力,可惜了这样的人才竟然会写出这样的文章。
第四份文稿写的输入法,歪歪扭扭很像是那种鬼画符,什么也看不出来,但是总比涂鸦的好看,看清楚说得识得来,书的大封面为《苟且》,苟且这两个字在文言文中有过苟且偷生的意思,但是内容有过于出人意料的惊喜。
《苟且》这本书一共有15张稿子,内容里面只有女主人公,没有男主人公,没有任何的感情线,但主要的是女主人公身边养的一只像狼的哈士奇,它的戏份可比配角的多,有的时候会给博白一种《人不如狗》的错觉。
《苟且》从头到尾都是HE,并不存在BE,女主人公夏洛克是以芝麻屋的店长青年的样貌为原型,主要的只有性别这一块有过变动。
《苟且》的格局对于民国时期来说,相当的大,完全是意外之中的事夏洛克本是一流贵家的三小姐,头上还有姐姐和的哥哥压着抬不起头,其实真正抬不起头的,还有包括自己的同父异母的亲姐姐。
因为她们女性受到过传统约束,很难有自己的地位,但是她凭借着自己高端的手段赢取自己想要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利,同样这样的手段可以说得上是卑贱无耻、下九流!所以她比夏洛克高人一等!
同样女主的名字本不叫夏洛克,叫做林含雪。林、赵、宋、徐这四大家族背景在当时是最有名的招牌名片,自己坐不上皇位,倒是可以拉一流的公子小姐,保准有人说,这人生来就有出息!
可要知道当年又是怎样的封建地主阶级社会,俗话说这跟后世的套路都差不多。林含雪的阶级地位是一个家庭里的庶子,林含雪她的母亲不过是曾经生活在象姑馆被象姑馆的妈妈卖给了林家的老爷子做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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